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公告编号:2025-018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
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母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1283520729元,
未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81450884元,未提取任意公积金。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772318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814508836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023013128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分红767673027元及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1450884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88398053元。公司合并报
表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224198195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88398053元。
3、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更好的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可分配利润情况,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1公司总股本3070692107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总额为214948447元(含税)。2024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确定。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1494844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0.57%。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14948447767673027460603816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67723181655614446203720250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82241981958806549788778696845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98839805330230131281904753271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4432252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31986308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44322529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14948447元,2022-2024年度累计
2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443225290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09%,因
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
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
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0000000元和
96000000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0.13%和0.3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