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4证券简称:沙河股份公告编号:2025-33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规定。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
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1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
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
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邓冬梅女士。邓冬梅女士于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
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及2020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蒋寒松先生。蒋寒松先生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生物医药和房地产。
项目质量复核人为钱晓云女士。钱晓云女士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199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
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系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2024年度合同约定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3(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在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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