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5-100
债券代码:133759、133782债券简称:24康佳01、24康佳02
133783、134294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康科技”)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约2.58亿元,主要从事综合水务治理业务,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公司持有毅康科技24.98%的股权,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持有毅康科技51%的股权,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江
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4家有限合
伙企业合计持有毅康科技24.02%的股权。
为了解决毅康科技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公司按持股比例与山东高速一起向毅康科技提供了股东借款,由于毅康科技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该交易构成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毅康科技提供不超过6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5.5%且不超过6%。该事项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
2023年,公司对提供给毅康科技的财务资助进行了展期。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毅康科技提供不超过4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5.5%且不超过6%。该事项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
截至目前,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提供了约2.33亿元股东借款。近日,公司对毅康科技的股东借款合同期满,由于公司对上述存量股东借款的展期及利
1率调整方案尚未确定,且毅康科技尚未还款,导致逾期。
二、毅康科技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6月16日。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大厦15层。法定代表人:
王绍磊。注册资本:25798.4962万元。控股股东: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基基
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处理工程、水源及供水工程、水利
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流与湖泊治理及防洪工
程、市政供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公共事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发电、
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环保工程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环保与新能源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以自有资金对水务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电子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
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工业电子产品、给排水管材管件、塑料
制品、建筑材料(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机械产品、园林植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毅康科技2025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48967万元,负债总额为1416442万元,净资产为332525万元,营业收入为23030万元,净利润为-4466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提供了约2.33亿元股东借款。
三、逾期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近日,公司对毅康科技的股东借款合同期满,由于公司对上述存量股东借款的展期及利率调整方案尚未确定,且毅康科技尚未还款,导致逾期。
为支持毅康科技业务持续发展,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公司正在沟通上述毅康科技存量股东借款的展期方案,待展期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将持续紧密关注毅康科技的资产状况、偿债能力以及经营发展情况,保障股东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毅康科技股东借款逾期事项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关上述股东借款逾期及展期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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