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决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增信措施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并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我们依据各自认为已经获得的足够的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识,对该关联交易作出独立判断,认为该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商业惯例和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