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深中华A: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2-2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017、200017 证券简称:深中华 A、深中华 B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

19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89号水贝金座大

厦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胜洪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2091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79345733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4612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1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1185410 股,

占公司 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0%。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06448 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

4、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46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46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5、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代表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弃权(其中因未反对比弃权比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投票默认弃权)例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093891099.37%4446480.24%7083000.39%

其中:A股股东 181185410 180932810 99.86% 184300 0.10% 68300 0.04%

B股股东 906448 6100 0.67% 260348 28.72% 640000 70.61%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比例认弃权)

(股)

中小股东2746125159317758.02%44464816.19%70830025.79%

其中:A股股东 1839677 1587077 86.27% 184300 10.02% 68300 3.71%

B股股东 906448 6100 0.67% 260348 28.72% 640000 70.61%

本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2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57121099.71%4523480.25%683000.04%

其中:A股股东 181185410 180925110 99.86% 192000 0.11% 68300 0.04%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中小股东2746125222547781.04%45234816.47%683002.49%

其中:A股股东 1839677 1579377 85.85% 192000 10.44% 68300 3.71%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

本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60501099.73%4523480.25%345000.02%

其中:A股股东 181185410 180958910 99.87% 192000 0.11% 34500 0.02%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中小股东2746125225927782.27%45234816.47%345001.26%

其中:A股股东 1839677 1613177 87.69% 192000 10.44% 34500 1.88%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

本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60181099.73%4532480.25%368000.02%

其中:A股股东 181185410 180955710 99.87% 192900 0.11% 36800 0.02%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中小股东2746125225607782.15%45324816.51%368001.34%

其中:A股股东 1839677 1609977 87.51% 192900 10.49% 36800 2.00%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59291099.73%4532480.25%457000.03%

其中:A股股东 181185410 180946810 99.87% 192900 0.11% 45700 0.03%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中小股东2746125224717781.83%45324816.51%457001.66%

其中:A股股东 1839677 1601077 87.03% 192900 10.49% 45700 2.48%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60471099.73%4514480.25%357000.02%

其中:A股股东 181185410 180958610 99.87% 191100 0.11% 35700 0.02%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中小股东2746125225897782.26%45144816.44%357001.30%

其中:A股股东 1839677 1612877 87.67% 191100 10.39% 35700 1.94%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60061099.73%4523480.25%389000.02%

其中:A股股东 181185410 180954510 99.88% 192000 0.11% 38900 0.02%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中小股东2746125225487782.11%45234816.47%389001.42%

其中:A股股东 1839677 1608777 87.45% 192000 10.44% 38900 2.11%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59661099.73%4580480.25%372000.02%

其中:A股股东 181185410 180950510 99.87% 197700 0.11% 37200 0.02%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中小股东2746125225087781.97%45804816.68%372001.35%

其中:A股股东 1839677 1604777 87.23% 197700 10.75% 37200 2.02%

5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60501099.73%4523480.25%345000.02%

其中:A股股东 181185410 180958910 99.87% 192000 0.11% 34500 0.02%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弃权(其中因未弃权比例投票默认弃权)例

(股)

中小股东2746125225927782.27%45234816.47%345001.26%

其中:A股股东 1839677 1613177 87.69% 192000 10.44% 34500 1.88%

B股股东 906448 646100 71.28% 260348 28.72% 0 0.00%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黄亮、何子楹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6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