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20 200020 证券简称:深华发A 深华发 B 公告编号:2026-10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深华发 A 、 深
股票简称股票代码000020、200020
华发 B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牛卓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办公地址411栋华发大厦东座6楼618
传真0755-86360201
电话0755-86360201
huafainvestor@126.com.电子信箱
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逐步形成工业业务与物业经营业务两大主营业务。其中,工业业务为注塑件、液晶显示器整机生产和销售,物业经营业务主要为自有物业的对外出租。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2025年末202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年末
总资产719475048.61680192681.505.78%570544943.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39099871.03403659007.938.78%366920717.60
的净资产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857889252.84816682662.075.05%726541177.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5440863.1036738290.33-3.53%13342311.52
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30907426.5136972817.25-16.41%16266244.41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7877188.66109141743.81-92.78%115035285.49
流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元/
0.12520.1297-3.47%0.0471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
0.12520.1297-3.47%0.0471
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8.41%9.53%-1.12%3.70%
率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12250766.67243928578.06226770875.73174939032.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923650.568416323.556926957.3214173931.67
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805195.6610855611.296830212.669488651.30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6185806.84-14232564.6215742346.0952553214.03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年度报告披露报告期末报告期末普日前一表决权恢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通股股东总24534个月末32033复的优先0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0数普通股股股东总股股东总数股东总数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比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例数量股份状态数量武汉中恒集境内非国有1192898
42.13%119289894.000.00冻结
团法人94.00
赛格(香港)有限公境外法人5.85%16569560.000.00不适用0司
姚明境内自然人2.79%7811744.000.00不适用0
GOOD HOPE
CORNER
境外法人2.50%7072000.000.00不适用0
INVESTMENT
S LTD.长江证劵经纪(香港)境外法人1.89%5355249.000.00不适用0有限公司国元证券经纪(香港)境外法人1.40%3870117.000.00不适用0有限公司
李中秋境外自然人1.00%2830000.000.00不适用0勝銀投資有
境外法人0.50%1408600.000.00不适用0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有境外法人0.34%958873.000.00不适用0限公司
J.P. Morgan
Securiti 境外法人 0.30% 854406.00 0.00 不适用 0
es PLC-自有资金
前十名股东中,李中秋系武汉中恒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勝銀投資有限公司系武汉中恒集团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的境外全资子公司。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行动的说明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无
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一)经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与武汉中恒集团、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科”)及深圳市万科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光明”)签署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书》、《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和《房屋收购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2016年9月12日,深圳万科因《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起诉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
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8月作出裁决,2018年8月29日,法院受理了深圳万科强制执行申请。2019年10月,因案外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及申请“不予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0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该报告披露日,经深圳万科申请该案件已恢复执行。案件进展详见2016年9月14日、2016年11月01日、2016年11月16日、2017年2月18日、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25日、2017年7月1日、2017年8月18日及2018年2月9日、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7日、2020年4月21日、
2021年6月3日及2021年7月22日、2022年7月14日及2026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二)2015年12月31日,武汉中恒集团将其持有公司88750047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到期回购
日为2016年12月31日。2016年2月1日,武汉中恒集团将其持有公司27349953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到期回购日为2016年12月31日。武汉中恒集团将前述质押股份办理了延期,质押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回购交易日延期至实际解除质押之日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尚未解除质押,公司已经函询控股股东,并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公告。
武汉中恒集团于2021年3月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其“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案的一审判决,武汉中恒集团不服该判决,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为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现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为驳回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及2025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重大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三)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1192898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13%,其中116489894股于
2016年9月27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司法冻结,于2018年12月14日被深圳中院轮候冻结,于2026年3月10日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冻结期限36个月;其余2800000股于2019年5月
29日被深圳中院冻结,于2019年7月5日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2019年1月11日、2019年5月31日及2019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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