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
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信专审字[2026]第14-00069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
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信专审字[2026]第14-00069号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7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14-00058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编制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发现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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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后附的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2-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电子财务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收取的利息支付的利息、手续费
一、存放于中国电子财务公司存款185189656.801403354154.901202223468.09386320343.6110004051.64
二、向中国电子财务公司借款2900000000.0016592120000.0015781120000.003711000000.0057372530.08
1.短期借款2900000000.0016592120000.0015781120000.003711000000.0057372530.08
2.长期借款
本汇总表已于2026年4月27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