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ST 深天 公告编号:2024-078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深天 股票代码 000023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ST 深天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罗中伟唐冰子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西农园路西东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西农园路西东办公地址
海国际中心(一期)B 栋 26 楼 1 号 海国际中心(一期)B 栋 26 楼 1 号
电话0755-861542120755-86154212
电子信箱 std000023@vip.163.com std000023@vip.163.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0835417.4689461769.62-54.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0328394.54-50095864.81-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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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78533494.49-41614883.26-88.71%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1834637.3314557561.04-318.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068-0.3610-4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068-0.3610-40.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8.65%-43.56%-85.10%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1059267838.081228447113.26-1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9843175.29-19503570.55-360.6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6090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比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例数量股份状态数量广东君浩股权投资境内非国有3800000
27.39%38000000.000.00质押
控股有限法人0.00公司广东君浩股权投资境内非国有3800000
27.39%38000000.000.00冻结
控股有限法人0.00公司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国有法人5.91%8206216.000.00不适用0.00限公司
刘耀汉境内自然人2.57%3571700.000.00不适用0.00
刘晓聪境内自然人2.16%2992263.000.00不适用0.00
佘勇境内自然人1.29%1795410.000.00不适用0.00
吕碧容境内自然人1.24%1722600.000.00不适用0.00
孙蕾境内自然人1.23%1703790.000.00不适用0.00
崔乃丰境内自然人1.12%1547700.000.00不适用0.00
钟孝存境内自然人1.07%1478500.000.00不适用0.00
潘炳襟境内自然人1.01%1403363.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公司未清楚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行动的说明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不适用。
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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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5月6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年修订)9.3.1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和(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宏润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90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1.37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
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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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3、公司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公司已于2024年8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688号),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修订)》第9.2.7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同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1.15条、
第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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