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傅曦林
本人作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勤勉、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讨论各项议案,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与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任职情况傅曦林,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大连德泰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开展了独立性自查;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1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出席股东会情况:2025年,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14项议案。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请假次数
44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公司召开了15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4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11次,审议通过了83项议案。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表决方应出席现场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会议投票式参加会议次数次数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情况次数
153111015均投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2025年,公司召开了
7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合计审议通过了30项议案。本人出席
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委托出席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次数次数会议次数次数次数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74210
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72500提名委员会会议20200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27次会议。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方式召开日期审议内容
1.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现场与视频议案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2月14日
会议结合2.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与
2025年第一次会议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的沟通
1.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
初步审计意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内审工作总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结及2025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现场与视频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3月26日的议案会议结合
2025年第二次会议3.关于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
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重大风险评
估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
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3.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现场会议2025年4月16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会议
4.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5.与年审会计师就2024年度
审计情况进行沟通
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报表的议案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讯表决2025年4月28日
2.审阅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
2025年第四次会议
内审工作总结的汇报
1.关于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
表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2.关于香港公司使用外汇远期现场与视频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8月26日工具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议结合
2025年第五次会议议案
3.关于2025年上半年内审工
作总结的汇报
1.关于西部能源公司所属企业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现场与视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10月28日
会议结合2.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
2025年第六次会议
报表的议案
3会议名称召开方式召开日期审议内容
3.听取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
内审工作总结的汇报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制定2026年度审计机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讯表决2025年12月12日构招标文件的议案
2025年第七次会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7次会议。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方式召开日期审议内容
第八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1.关于审核公司高管团队特殊贡献奖励的议通讯表决2025年1月8日员会2025年案
第一次会议
1.关于审核公司2023年特殊贡献奖励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2.关于兑现2024年度考核奖励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通讯表决2025年4月11日员会2025年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4.关于2024年度薪酬预算执行和2025年度薪酬预算情况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现场与视频1.关于制定《集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
2025年7月23日员会2025年会议结合支出管理标准》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1.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通讯表决2025年8月25日
员会2025年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
第四次会议责任书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1.关于初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经营薪酬与考核委业绩完成情况的议案通讯表决2025年9月26日
员会2025年2.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经营
第五次会议业绩考核述职评议方案的议案
4会议名称召开方式召开日期审议内容
第八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1.关于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经营现场会议2025年10月29日员会2025年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通讯表决2025年11月27日1.关于审核公司2024年度特殊贡献奖的议案员会2025年
第七次会议
(3)提名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2次会议。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方式召开日期审议内容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
1.关于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
员会2025年第一次通讯表决2025年5月16日的议案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2025年第二次通讯表决2025年6月26日1.关于副总裁人选任职资格的议案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对出席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表决,董事会审议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2025年,本人未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和否决性意见,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年
5度审计工作等事项积极开展沟通,审阅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定
期听取公司审计风控部(以下简称:审计部)对内部审计、内控体系管理及重大风险评估等情况的汇报。2024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3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财务管理部、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审计
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年报审计中的重点关注事项、审计要点等内容进行充分探讨和交流,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此期间,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还就年终决算、审计计划、审计进度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工作进行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审计计划推动年度审计工作。在各方积极支持与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亲自出席公司股东会以及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办公室不定期交流等方式,畅通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及建议,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程序、形式及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在对审议事项发表表决意见前,充分熟悉审议事项具体内容,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补充提供决策所需的材料,监督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年度审计机构、高级管理薪酬与考核情况等事项,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合规高效运作,定期跟踪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授权决策情况、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指导、监督并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相关
关制度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等。2025年,未发现可能损害公
6司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现场办公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战略研讨会等现场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与规范运作情况,通过专题会或微信沟通、邮件往来、电话交流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
2025年9月,公司组织我们独立董事实地考察所属深能北方(满洲里)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深入了解相关风电、光伏项目的生产运营情况;调研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全面了解保定一期项目及集控中心项目实际运作模式、运营管理机制及
经济效益,了解保定二期项目建设进度;考察山西长治飞轮储能项目,深入了解储能项目的技术路线、系统配置、运行模式。
2025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6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
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有效履职。报告期内,经理层及董事会秘书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并听取本人的意见;董事会办公室及时向本人传达证监机构的
最新文件要求;每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董事会办公室会提前沟通会议议程安排,并提供充实的会议材料,以便本人全面了解审议事项情况;在审议重大事项前,公司会提前安排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总体上,公司为本人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提供了全方位支持。
7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还经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
本人认真审阅了各期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
(二)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八届三十二次会
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8(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裁人选任职资格的议案》。
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
1.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集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标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3.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2025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
94.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初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的议案》。
5.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述职评议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
6.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先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八届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审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
与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程序,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提出建议情况
2025年,在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战略研讨会时,本人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战略规划方面:建议公司在制定“十五五”科技创
新方案时对标的国企或央企、非上市公司,借鉴学习从重资产到科技创新转型的示范案例。在管理创新方面大胆走出一些试点,改良型的创新需要外在资源如科技团队的支撑,以吸引市场化人才。
10(二)项目投资方面:公司在开发商业技术创新试点项目
或战略性项目时,建议在可研测算上保守稳健,向市场多传递项目科技引领、创新的战略性质。
建议公司持续跟踪新能源电价上网有序竞争后,相关国家政策对公司新能源项目及水电项目的盈利影响。
五、其他重点工作
2025年,本人认真学习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关注并
及时跟进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修订情况,关注新《公司法》及配套监管规定修订后对审计委员会职能的规定,深入学习监管案例,强化合规及自律意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关于持续提高国有上市公司质量专题系列培训(2期)、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3期),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己任,一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独立、规范履职,确保履职行为符合监管要求;另一方面注重自身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方面的作用。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6年,本人将继续深入学习并掌握上市公司监管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升履职水平;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有价值的建议或意见,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通过现场办公及调研,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与内外部审计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
11行情况和公司信息披露,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傅曦林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