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7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公司债券简称:21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公司债券简称:21深能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6公司债券简称:22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公司债券简称:22深能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3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公司债券简称:24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2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6日,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董
事会八届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中财务报告相关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05148708.38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0396360.5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公司本年度不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15289576247.0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588232749.95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88232749.95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47573899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13608487.4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713608487.4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59%。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13608487.40666034588.24666034588.24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05148708.382045935089.002198612414.94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5289576247.02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588232749.95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45677663.88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0
2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083232070.77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2045677663.88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
利益等因素,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财务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最大程度保障股东利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监事会八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证明文件。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