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深深房A: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8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6 00:00 查看全文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的治理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ESG 治理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1—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与ESG 工作小组,投

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另设副组长,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ESG 工作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另设副组长,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程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集团本部其他各部室及各所属企业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落实各项ESG 相关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协助董事会持续推动公司ESG 治理,负责对公司ESG相关事务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

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ESG工作小组为ESG治理的具体协调和执行机构,围绕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ESG 战略开展相关日常工作:

(一)研究起草公司ESG 战略规划、工作计划;

(二)研究起草公司ESG 相关治理制度;

(三)组织相关部门、所属企业开展ESG 治理具体工作;

(四)组织编制ESG年度报告,指导开展ESG 信息收集工作;

(五)加强利益相关方沟通及实质性议题分析;

(六)其他ESG 实施执行、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及ESG 工作小组的

—3—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审批决策。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战略委员会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

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

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通讯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等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投资评审小组及ESG 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参加(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方面专家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

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

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会议

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发表的意见。出席会议的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会议决议、授权委托书等相关会议资料均由公司

—4—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至少十年。

第二十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实施细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5—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