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对天健所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天健所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56家,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7.35亿元。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根据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等,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1.项目签字合伙人王焕森,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
1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深赛格、深物业A、赢合科技和深城交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振华,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复核人王秀萍,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威胜信息、青鸟消防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2求的情形。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时,天健所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结论
公司认为天健所的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质量管
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天健所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务实,坚持遵循审计独立性原则,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