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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关于投资旗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5-2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旗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产业化项目,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或“公司”)拟与红旗私募基金管理(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私募”)、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权”)、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一汽富维

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股权基金”),共同参与投资旗挚汽车产业链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旗挚基金”)。

旗挚基金为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红旗私募担任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富奥股份、一汽股权、亚东投资、一汽富维、长春市股权基金为有限合伙人。基金规模为10亿元,富奥股份拟出资1亿元参与投资。旗挚基金具体结构如下:

公司名称角色出资额(亿元)出资比例

红旗私募 基金管理人(GP) 0.2 2%

1公司名称角色出资额(亿元)出资比例

一汽股权 有限合伙人(LP) 4.8 48%

亚东投资 有限合伙人(LP) 1 10%

富奥股份 有限合伙人(LP) 1 10%

一汽富维 有限合伙人(LP) 1 10%长春市股权

有限合伙人(LP) 2 20%基金

公司董事长胡汉杰先生、副董事长杨文昭先生、董事卢志高先生和孙静波女

士分别在一汽富维任职董事职务;一汽股权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

卢志高先生在一汽股权任职总经理、党委书记,在红旗私募任职董事长;亚东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资本”)

的全资子公司,杨文昭先生在吉林资本任职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孙静波女士在吉林资本任职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在亚东投资任职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鉴于上述情况,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旗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杨文昭先生、卢志高先生、孙静波女士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红旗私募基金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80PMX4J

3.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一汽金融大厦A5号

24.法定代表人:徐航

5.成立日期:2018年11月30日

6.注册资本:815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登记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4813

9.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350042.94%

2吉林省盛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5022.70%

3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12.27%

4北京京九方圆投资有限公司100012.27%

5长春富晟集团有限公司8009.82%

合计8150100%

10.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卢志高先生在红旗私募基金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任职董事长,构成关联关系。

1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2024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

4715242.3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55840514.63元。(经审计)

13.经查询,红旗私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AWLT51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

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1216号)

4.法定代表人:卢志高

5.成立日期:2018年3月28日

6.注册资本:555000万元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并购重组服务。(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9.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创立于2018年,是中国一汽全资子公司

11.关联关系:一汽股权持有公司25.38%的股份;公司董事卢志高先生在一

汽股权任职总经理、党委书记,构成关联关系。

1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2024年营业收入3899371.08元、净利润

3442377876.7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37381306365.91元。

(经审计)

13.经查询,一汽股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MA14CDAW99

3.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大路4158号

4.法定代表人:白绪贵

5.成立日期:2017年8月24日

4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经营范围:资金投资、投资咨询、代理投资、委托投资、投资顾问、实业

投资(不含:理财、集资、吸储、贷款、期货、保险、融资、证券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令禁止的其它金融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

9.实际控制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亚东投资是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

8月24日出资设立的国有全资企业。

11.关联关系:亚东投资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公司董事孙静波女士

在亚东投资任职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

1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2024年营业收入197.00亿元、净利润7.8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120.10亿元。(经审计)

13.经查询,亚东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606092819L

3.注册地址: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5168号

4.法定代表人:刘洪敏

5.成立日期:1993年6月28日

6.注册资本:74305.788万元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轮毂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

5车零配件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

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零

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控股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9.实际控制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创立于1993年,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12月正式更名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一汽富维、股票代码:600742)。

11.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一汽富维8%股份;公司董事长胡汉杰先生、副董事

长杨文昭先生、董事卢志高先生和孙静波女士分别在一汽富维任职董事职务,构成关联关系。

1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2024年度营业收入196.36亿元,净利润7.49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1.4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0.47亿元。(经审计)

13.经查询,一汽富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4U46U0C

3.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3楼

4.法定代表人:李敬言

5.成立日期:2017年9月27日

6.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6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运营;创业、产业企业投资业务;

代理其他创业、产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产业投资业务;创业、产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产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产业管理服务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登记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7901

9.股权结构: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0.实际控制人:长春市财政局

11.历史沿革: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27日,注

册资本20亿元。

12.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13.经查询,长春市股权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旗挚汽车产业链创业投资基金

2.组织形式: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基金规模及出资安排:总规模10亿元,由各合伙人分二期实缴,每期实

缴50%,每次实缴出资完成70%投资后启动下一期出资。

4.基金存续期:8+2年,其中投资期6年,退出期2年,可延长2年。

5.基金注册地:长春市

6.普通合伙人:红旗私募

7.出资方式:货币

8.投资方向:新能源汽车及相关延伸产业。

79.基金出资结构:

公司名称角色出资方式出资额(亿元)出资比例基金管理人

红旗私募货币0.22%(GP)有限合伙人

一汽股权货币4.848%(LP)有限合伙人

亚东投资货币110%(LP)有限合伙人

富奥股份货币110%(LP)有限合伙人

一汽富维货币110%(LP)长春市股权有限合伙人

货币220%

基金 (LP)

注: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是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根据协议约定期限实缴出资。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红旗私募为旗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5)名委员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一(1)名委员,有限合伙人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推荐一(1)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一(1)名委员,有限合伙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一(1)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一(1)名委员。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的委员担任。

8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委员一人一票。过半数有表决权

成员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议通过决议需由与会的有表决权的成员五分之四或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项目退出方式

合伙企业可通过如下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

(1)上市后的股票出售;

(2)股权转让;

(3)被投资企业到期清算;

(4)由被投资企业的其他股东回购。

(四)基金管理费

(1)投资期内,管理费按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2%/年计收。管理费的

计算基数为截止每个支付日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投资期基数”),管理费=投资期基数×2%/年(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折算,一年按365天计);

(2)退出期内,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截止每个支付日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减去合伙企业已投资项目已收回的投资成本(如有)后的余额(“退出期基数”),管理费=退出期基数×1%/年(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折算,一年按365天计);

(3)延长期内,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截止每个支付日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

资总额减去合伙企业已投资项目已收回的投资成本后的余额,管理费=延长期基数×0.5%/年(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折算,一年按365天计)。

(五)收益分配

第一步、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

第二步、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

第三步、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分配。如有余额,按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

额比例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达到按其实

9缴出资额计算的百分之六(6%)/年(单利)的年化收益率(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折算,一年按365天计)(“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

第四步、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分配。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

通合伙人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达到按其实缴出资额计算的百分之六(6%)/年(单利)的年化收益率(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折算,一年按365天计)(“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

第五步、绩效收益分配。如有余额,则将其中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其

中的80%分配给全体有限合伙人(并由该等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六)优先购买权

受限于合伙协议的约定,在适用法律允许且投资决策委员会已就该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予以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在旗挚基金拟通过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被投资企业权益进行投资项目退出时,各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该等被投资企业权益的优先购买权。如有两(2)个或以上合伙人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首先由该等合伙人自行协商确定其各自的购买比例并书面通知执行事务合伙人;协商不成的,按照主张优先购买权时该等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该等优先购买权。

六、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投资旗挚基金,旨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借助基金专注汽车产业链投资的优势,实现业务拓展和资源的有效整合,为公司后续的产业化项目投资奠定基础,提升公司竞争力。

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合伙协议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行业与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及其他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2025年1-3月,公司与红旗私募、一汽股权、亚东投资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一汽富维发生关联交易792.84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旗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基

金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及相关延伸产业开展布局,未来将助力公司产业化项目投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关联交易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各方均以货币形式独立履行出资义务;经核查基金合伙协议,其中关于管理费收取标准、投资决策机制、收益分配等约定均公平、合理,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合伙协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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