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5-6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议案主要内容为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本条第三款约定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本条第三款约定
1的事项除外)、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的事项除外)、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预算或者计划(本联交易、对外捐赠的预算或者计划(本
条第二款约定的事项除外),并报股东会条第二款约定的事项除外),并报股东会批准;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批准;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1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授权董事会决策权限为:涉及资金不超授权董事会决策权限为:涉及资金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10%的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径)10%的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委托理财事项;一年内累计资产抵押、委托理财事项;一年内累计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捐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捐赠事项。赠事项。
股东会批准的投资计划之外的如下事在年度投资计划之外,董事会授权公司项,由公司经理层决定:一年内累计总经理层审批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机器设司一年内累计发生总金额不超过3000备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买。万元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追加投资事项,超过该额度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一百四十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第一百四十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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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三、相关说明
1、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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