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孙立荣,女,1956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师范大学财务处会计;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师;吉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均胜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长
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
1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独立董事应参加董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列席股东董事会次董事会次姓名事会次数会次数自参加董会次数数数事会会议孙立荣111100否3
在上述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均规范、合理行使投票表决权,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根据《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定期报告、《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地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根据《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推选程序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了决策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均亲自参会,对独立董事专
2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合理化建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就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在公司成本费用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
年报审计期间,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与股东进行交流,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与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审阅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审慎发表专业意见。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期间,认真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关于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全面掌握公司运营动态。2025年11月,本人现场参加董事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深入沟通交流,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成本费用管理是企业战略执行过程中的重要管理目标,应在战略层面高度重视费用管理,突破单一降本思维,以“邯钢精神”为借鉴,通过落实全
3员责任、坚持精打细算、实施全过程管控,并以预设利润目标为牵引,持续挖掘
各类成本费用压缩潜力,提升盈利空间、确保经营目标实现。此外,本人与其他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同赴重庆渝安减震器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调研,全面了解其生产运营、技术研发、市场销售及行业发展态势,并实地走访核心客户,深入调研产品应用场景及双方业务合作进展。在公司2025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本人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慎审阅与充分核实,同时围绕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年度经营思路及规划方针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开展深入沟通。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共计20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投资旗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有助于公司战略布局,推动公司创新业务发展,且各交易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各方均独立出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中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公允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作为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所有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4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
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5年度,本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充分核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及执业资质,认为其符合相关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开展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2025年度,本人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汝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张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提名王延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5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及2025-2027任期考核指标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执行,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职责的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报告期内,对于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无异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
展提供专业化的意见和建议,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孙立荣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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