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证券简称:大悦城公告编号:2026-01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服务期届满。信永中和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与其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在过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情况审计及其他专业服务,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
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该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该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该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罚2次。
2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均具
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海霞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盼盼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28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8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93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281万元。以上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具备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复杂度、实际承担的工作量,结合所需工作人日数及对应收费标准综合估计确定,不包含其他子公司审计服务费及其他专业服务费。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和公允定价原则,在行业费用标准内决定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其他审计相关服务费及其他专业服
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务费,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原则和标准进行决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经认真审核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
况、独立性,全体委员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