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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30 00:00 查看全文

大悦城 --%

债券简称:22大悦 01 债券代码:148102.SZ

债券简称:22大悦 02 债券代码:148141.SZ

债券简称:23大悦 01 债券代码:148174.SZ

债券简称:25大悦 03 债券代码:134376.SZ

债券简称:25大悦 04 债券代码:134377.SZ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发行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区龙井二路3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1层101室)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6年6月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控股”、“发行人”或“公司”)对外披露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

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中的“报告期”是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目录

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3

第二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7

第三节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11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14

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17

第六节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20

第七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21

第八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22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3

第十节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24

第十一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情况................................25

第十二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

应对措施.................................................26

第十三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27

2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randjoy Holdings Group Co.Ltd.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续1的由中信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如

下:

(一)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债券名称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大悦01

债券代码 148102.SZ起息日2022年10月27日到期日2027年10月27日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15.00

截至报告期末的利率(%)2.25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如有)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回售选择权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决定调整“22大悦01”票面利率为2.25%。“22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大悦01”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5年9月5日至(如有)2025年9月9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2大悦

01”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

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2大悦 01(” 债券代码:148102.SZ)

1本报告中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续债券,不包含2026年1月至6月新发债券。

3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10900000张,回售金额为

1090000000.00元。

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大悦01”回售结果的公告》发行人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24日对回售债券实施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10900000张。根据《“22大悦01”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本期债券全额转售,“22大悦01”剩余托管数量为

15000000张。

行权日(如有)2025年10月27日

(二)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品种一)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债券名称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大悦02

债券代码 148141.SZ起息日2022年12月19日到期日2027年12月19日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15.002

截至报告期末的利率(%)2.15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还本付息方式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如有)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回售选择权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决定调整“22大悦02”票面利率为2.15%。

“22大悦02”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5年11月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7日至2025年11月11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如有)分“22大悦02”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2大悦02”(债券代码:148141.SZ)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 10300000

2根据2026年1月22日发行人披露的《“22大悦02”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发行人于2025年12月

22日至2026年1月20日对回售债券实施转售。“22大悦02”完成转售2.70亿元,剩余7.60亿元未完成转售。发行人已申请对未转售的债券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22大悦02”债券余额为7.40亿元。

4张,回售金额为1030000000.00元。

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大悦02”回售结果的公告》,发行人于2025年12月22日至

2026年1月20日对回售债券实施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10300000张。根据《“22大悦02”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本期债券完成转售数量为2700000张,“22大悦02”剩余托管数量为7400000张。

行权日(如有)2025年12月19日

(三)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一)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债券名称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大悦01

债券代码 148174.SZ起息日2023年1月19日到期日2028年1月19日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20.00

截至报告期末的利率(%)3.97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如有)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回售选择权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不适用(如有)

行权日(如有)2026年1月19日

(四)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品种一)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债券名称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大悦03

债券代码 134376.SZ起息日2025年7月28日到期日2029年7月28日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8.00

5截至报告期末的利率(%)2.20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主承销商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如有)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回售选择权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不适用况(如有)

行权日(如有)2027年7月28日

(五)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品种二)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债券名称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5大悦04

债券代码 134377.SZ起息日2025年7月28日到期日2030年7月28日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12.00

截至报告期末的利率(%)2.41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主承销商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如有)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回售选择权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不适用(如有)

行权日(如有)2028年7月28日

6第二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

以及发行人就本报告中涉及的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债券本息偿付

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全面排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时开展督导工作,包括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督促发行人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了有关变更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重大资产质押、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股份并于

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取消监事会等重大事项临时公告,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二、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2025年6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以及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s://www.chinabond.com.cn)公告了《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披露了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报告披露时间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名称公告场所披露事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人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深圳证券

12025年12月15日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交易所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临时会职权

7序号报告披露时间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名称公告场所披露事项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粮地产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深圳证券

22025年12月15日银行申请银行借款,并以下属物业

司重大资产抵质押的临时受交易所

设立抵押,以相关物业经营收入设托管理事务报告立应收账款质押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大悦城地产股份在香港联交所的上深圳证券

32025年11月27日限公司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市地位预计自2025年11月27日下

交易所购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午四时起撤销撤销上市地位完成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单大悦城拟向招商银行申请借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深圳证券款,并以所持有的购物中心、酒店、

42025年11月18日

司重大资产抵质押的临时受交易所写字楼等不动产抵押并拟对其相关托管理事务报告未来运营收入质押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佑城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借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深圳证券

52025年11月18日款,立运有限公司以所持有佑城有

司重大资产质押的临时受托交易所

限公司100%股权提供担保管理事务报告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武汉裕灿房地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偿还贷款的情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深圳证券形,发行人已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

62025年8月29日司子公司武汉裕灿房地产开

交易所行了担保责任,剩余未偿还本息金发有限公司到期债务清偿进

额应由武汉裕灿偿还,合作方华夏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幸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发行人拟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股深圳证券

72025年8月6日限公司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份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大悦城

交易所购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地产有限公司上市地位撤销上市地位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人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郭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锋锐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助理、董深圳证券

82025年4月15日司变更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聘任邓晓天

交易所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理事务报告露事务负责人此外,针对发行人“22大悦01”回售转售事项,受托管理人于2025年108月23日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大悦0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针对发行人“22大悦02”回售转售事项,受托管理人于2025年12月17日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大悦02”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三、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偿付资金筹措、归集情况,评估相关增信措施、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或者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四、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22大悦01”、“22大悦02”、“23大悦01”、“25大悦03”和“25大悦04”无增信措施。

五、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22大悦01”、“22大悦02”、“23大悦01”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且截至报告期初,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报告期内,“25大悦03”和“25大悦04”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前,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按照监管要求和协议约定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和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六、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9受托管理人按照与发行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2大悦01”、“22大悦02”、“23大悦01”、“25大悦03”和“25大悦04”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事项。

七、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发行人按期足额偿付“22大悦01”和“22大悦

02”的回售资金与利息,“23大悦01”的利息;“25大悦03”和“25大悦04”报告期内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管理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八、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不涉及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

10第三节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出租及管理住宅、

商用物业,经营业态涵盖住宅、商业地产及部分产业地产。发行人深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主要城市群及周边辐射区域,业务布局全国38个城市。

在商业地产领域,发行人以大悦城和大悦汇为标准产品线,立体化布局,通过不断创新线下场景体验并构建大运营、大服务、大会员、大数据体系,实现精细化运营,现已在北京、上海、天津、成都、重庆、西安、杭州、沈阳、广州、深圳等全国20余个城市布局,在运营、在建项目总数40余个,引领消费升级背景下的商业地产高质量发展。践行“近者悦远者来”的经营理念和“潮流生活文化引领者”的品牌理念,发行人商业地产已经成为引领城市居民消费和生活方式升级的明星力量,致力实现“卓越的城市运营与美好生活服务商”的愿景。

在住宅业务领域,发行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健康中国2030”规划与“好房子”建设号召,将国家战略深度融入住宅业务发展全过程,持续打造符合时代需求与人民期待的优质住宅产品。发行人围绕“主动健康场景生活”产品主张,通过创新研发打造“中粮好房子”产品体系,联合清华大学等头部科研院所及产业链头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与场景实践,不断完善产品理念、居住场景、核心技术与部品体系。同时,通过居住示范场景的营造,强化产品力转译,持续提升产品影响力;坚持新项目品质提升与存量项目价值重塑并重,将好房子理念全面落地于项目开发与优化提升工作中,稳步推进住宅业务高质量发展。

在产业地产和写字楼领域,发行人目前业务分布于北京、深圳、成都、香港等核心城市,围绕大健康、智能制造、清洁能源三大产业领域,通过重、中、轻结合的方式,优做增量,做大规模贡献收益,以运营带动资产提升,以更新带动价值重塑。同时,发行人以“品牌力、产品力、招商力、运营力、焕新力”五大核心能力为引擎,打造产业服务体系、构建竞争优势,为政府、企业与合作伙伴创造可持续的长期价值。

11最近两年,发行人按业务板块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5年2024年

业务板块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商品房销售

及一级土地232.74171.3126.3975.34283.86243.3714.2679.31开发投资物业及

53.3623.5255.9217.2752.4321.2259.5314.65

相关服务

酒店经营8.885.9732.772.888.695.9531.532.43

管理输出2.500.4382.800.812.070.4180.190.58

物业及其他10.259.0711.513.329.748.6111.602.72

其他业务1.190.4066.390.381.110.4658.560.31

合计308.92210.6931.80100.00357.91280.0121.77100.00

报告期内,房地产市场仍处于筑底阶段,受行业周期、结算资源的影响,发行人销售型业务结算规模有所下降,结算毛利率有所上升,同时为应对市场变化,发行人积极调整量价策略,部分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受上述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308.92亿元,同比减少48.98亿元,同比下降13.69%。

二、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序号项目2025年末2024年末

(%)30%的原因

1总资产1570.161785.75-12.07-

2总负债1213.291370.20-11.45-

3净资产356.87415.54-14.12-

4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81105.96-2.97-

5资产负债率(%)77.2776.730.70-

6流动比率1.501.54-2.60-

7速动比率0.600.591.69-

8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7.02268.73-26.68-

12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序号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30%的原因

1营业收入308.92357.91-13.69-

2营业成本210.69280.01-24.76-

主要系受地产行

业下行因素影响,发行人当期营业

3利润总额-5.14-1.43-260.11

收入下降,同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4净利润-22.23-25.5913.13-

5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0-29.7721.0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633.6440.88-17.72-

(EBITDA)受房地产行业下

行因素影响,销售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30.2366.17-54.32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是本年股权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7.874.91-260.17处置收到的现金

同比减少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93.73-93.14-0.63-

10应收账款周转率67.2286.10-21.93-

11存货周转率0.310.33-7.51-

12 EBITDA全部债务比 5.27 6.06 -12.54 -

13利息保障倍数1.281.225.02-

13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简称25大悦03、25大悦04

债券代码 134376.SZ、134377.SZ

募集资金总额20.00(合计)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

的公司债券“20大悦01”本金,或置换已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的自有资金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20.00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20.00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0.00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20大悦01”本括实际使用和临时补流)金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是否按照约定用途使用

(包括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以及涉及变更的是按披露的变更公告约定)报告期内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不适用情况(如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变更后的用途(如发生变更)不适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与发是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否情况

违规使用的具体情况(如有)不适用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是否已完成整改及不适用

整改情况(如有)报告期内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运作规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14债券(第一期)

报告期内,“22大悦01”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行人已于2022年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且截至报告期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发行人定期报告的披露内容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不涉及募集资金挪用等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报告期内专项账户运行正常。

(二)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报告期内,“22大悦02”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行人已于2022年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且截至报告期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发行人定期报告的披露内容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不涉及募集资金挪用等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报告期内专项账户运行正常。

(三)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报告期内,“23大悦01”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行人已于2024年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且截至报告期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发行人定期报告的披露内容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不涉及募集资金挪用等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15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报告期内专项账户运行正常。

16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及监管规定按时披露了定期报告,相关披露情况如下:

序号报告披露时间定期报告名称公告场所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25年4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年度报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025年8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半年度报告

针对发行人上述定期报告,中信证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核查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情况。

二、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于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披露情况如下:

序号报告披露时间临时报告名称披露事项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发行人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12025年12月11日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告

中粮地产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

22025年12月11日司关于重大资产抵质押的公请银行借款,并以下属物业设立抵押,

告以相关物业经营收入设立应收账款质押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大悦城地产股份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产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的方

32025年11月26日地位预计自2025年11月27日下午四

式回购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时起撤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完成的公告

西单大悦城拟向招商银行申请借款,并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以所持有的购物中心、酒店、写字楼等

42025年11月13日司关于重大资产抵质押的公

不动产抵押并拟对其相关未来运营收告入质押

佑城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借款,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52025年11月13日立运有限公司以所持有佑城有限公司

司关于重大资产质押的公告

100%股权提供担保

17序号报告披露时间临时报告名称披露事项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武汉裕灿房地产开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发有限公司存在未偿还贷款的情形,发司关于子公司武汉裕灿房地行人已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了担保

62025年8月27日

产开发有限公司到期债务清责任,剩余未偿还本息金额应由武汉裕偿进展的公告灿偿还,合作方华夏幸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大悦城关于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发行人拟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股份

72025年7月31日的方式回购股份并于香港联并于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大悦城地产

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的公有限公司上市地位告

发行人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郭锋锐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82025年4月10日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信职务,董事会聘任邓晓天女士担任公司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未披、披露不及时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025年1月16日,发行人披露《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年付息公告》,“23大悦

01”已足额付息。

2025年7月31日,发行人披露《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年付息兑付暨摘牌公告》,“20大悦01”已足额兑付并摘牌。

2025年10月23日,发行人披露《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公告》,“22大悦01”已足额支付回售本金与利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同日针对上述事项披露《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大悦0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12月17日,发行人披露《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公告》,“22大悦02”已足额支付回售本金与利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同日针对18上述事项披露《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大悦02"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9第六节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发行人相关债券按期足额付息,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发行人报告期内相关债券具体偿付情况如下:

“22大悦01”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5年10月27日足额付息,“22大悦02”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5年12月19日足额付息,“23大悦01”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5年1月19日足额付息。

报告期内,“25大悦03”和“25大悦04”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管理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20第七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25大悦03”和“25大悦04”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22大悦01”、“22大悦02”、“23大悦01”已按期足额兑付利息,未出现债券兑付兑息违约情形,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指标(合并口径)2025年末/2025年度2024年末/2024年度

流动比率1.501.54

速动比率0.600.59

资产负债率(%)77.2776.73

利息保障倍数1.281.22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5年末及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50、

1.54,速动比率分别为0.60、0.59,最近一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别

同比减少4.00%、增加1.00%。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5年末及2024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7.27%、76.73%,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

从 EBITDA利息倍数来看,2025年度及 2024年度,发行人 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1.28、1.22。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对偿债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情况,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21第八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2大悦01”、“22大悦02”、“23大悦01”、“25大悦03”和“25大悦04”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针对“22大悦01”、“22大悦02”、“23大悦01”,发行人根据约定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25大悦03”和“25大悦04”,发行人根据约定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现“22大悦01”、“22大悦02”、“23大悦01”、“25大悦03”和“25大悦04”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

22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2大悦01”、“22大悦02”、“23大悦01”、“25大悦03”和“25大悦04”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23第十节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证鹏元”)和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中诚信国际”)。

中证鹏元于2025年6月23日披露了《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22大悦02、23大悦01、22大悦01)》。根据上述评级报告,经中证鹏元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2大悦 01”、“22大悦 02”和“23大悦 01”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

中诚信国际于2025年7月4日披露了《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根据上述评级报告,经中诚信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5大悦 03”和“25大悦 04”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

作为“22大悦01”、“22大悦02”、“23大悦01”、“25大悦03”和“25大悦04”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24第十一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

2025年4月15日,发行人公告了《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郭锋锐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发行人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任职资格,发行人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邓晓天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聘任邓晓天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由于郭锋锐先生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职务,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为邓晓天女士。

上述人员变动为发行人正常人事任免,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5第十二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26第十三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

一、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涉及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特别承诺的执行情况。

二、其他事项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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