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日常生产
运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下属企业”)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物业等事项。
2026年度预计与中国电子及下属企业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1000.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
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桂林、孔雪屏、姜军成、穆国强、孙秀丽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关联交易定价原关联交易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合同签订金2025年发生则类别额或预计金金额额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根据市场价格,团有限公司(含下属企2500.001276.03劳务、服务协商确定
业)
接受关联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根据市场价格,
1000.00584.79
人提供的务有限公司劳务、服务协商确定
劳务、服务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根据市场价格,
1000.00477.67
团有限公司劳务、服务协商确定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根据市场价格,其他500.00
劳务、服务协商确定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根据市场价格,团有限公司(含下属企10000.003876.85料、商品协商确定向关联人业)
采购原材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根据市场价格,向关联人采购商品3000.001448.93
料、商品务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根据市场价格,向关联人采购商品5000.002166.86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
根据市场价格,团有限公司(含下属企租用关联人物业1000.00520.90租用关联协商确定
业)人物业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根据市场价格,租用关联人物业600.00428.57务有限公司协商确定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
向关联人销售产根据市场价格,向关联人团有限公司(含下属企10000.007461.67品、商品协商确定销售产品、业)
商品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向关联人销售产根据市场价格,
8000.006674.00
务有限公司品、商品协商确定向关联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向关联人提供劳根据市场价格,45000.0012414.87提供劳务、团有限公司(含下属企务、服务协商确定服务业)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根据市场价格,
32500.001912.76
限公司服务和货运服务协商确定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根据市场价格,中国电子有限公司2500.001043.93服务和云服务协商确定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向关联人提供云平根据市场价格,
2000.001333.85
股份有限公司台产品和服务协商确定
中电数据产业集团有向关联人提供云平根据市场价格,
1500.00723.41
限公司台产品和服务协商确定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根据市场价格,
1000.001719.29
限公司服务和云服务协商确定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
据市场价格,协团有限公司(含下属企向关联人出租物业1500.00234.40向关联人商确定
业)出租物业
据市场价格,协其他向关联人出租物业500.00商确定
合计--71000.0025784.72
注:上述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及2025年度发生金额不含税且未经审计。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发实际发披露
2025年度生额占生额与
关联交易日期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预计金额同类业预计金类别及索金额务比例额差异引
(%)(%)中国电子信息产接受关联人提供
业集团有限公司1276.032800.000.84%-54.43%
的劳务、服务(含下属企业)中国中电国际信接受关联人提供
584.791800.002.27%-67.51%
接受关联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劳务、服务人提供的中国瑞达投资发接受关联人提供
477.670.31%
劳务、服务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务、服务2025中电数据产业集接受关联人提供年4
135.190.09%
团有限公司的劳务、服务月2数字广东网络建接受关联人提供日巨
78.380.30%
设有限公司的劳务、服务潮资中国电子信息产讯网向关联人采购原
业集团有限公司3876.8517500.002.54%-77.85%2025
材料、商品(含下属企业)-009向关联人中国中电国际信向关联人采购商号公
1448.934800.000.04%-69.81%
采购原材息服务有限公司品告
料、商品中国长城科技集向关联人采购商
2166.8610000.001.42%-78.33%
团股份有限公司品向关联人采购商
其他小计261.061.01%品租用关联中国电子信息产
租用关联人物业520.90800.000.34%-34.89%
人物业业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中国中电国际信
租用关联人物业428.57800.000.28%-46.43%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信息安全研
租用关联人物业92.330.06%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向关联人销售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7461.6710000.003.14%-25.38%
品、商品
向关联人(含下属企业)
销售产品、中国中电国际信向关联人销售产
6674.008000.002.81%-16.58%
商品息服务有限公司品、商品中国长城科技集向关联人销售产
787.670.33%
团股份有限公司品、商品中国电子信息产向关联人提供劳
业集团有限公司12414.8712000.000.28%3.46%
务、服务(含下属企业)中电数据产业集向关联人提供云
723.411000.000.30%-27.66%
团有限公司平台产品和服务深圳长城开发科向关联人提供工
1994.461000.000.05%99.45%
技股份有限公司程服务向关联人中国电子有限公向关联人提供云
1043.932000.000.44%-47.80%
提供劳务、司平台产品和服务服务中国振华电子集向关联人提供工
1719.290.04%
团有限公司程服务向关联人提供货中国电子产业工
运服务和工程服2999.0810.44%程有限公司务深圳中电蓝海控向关联人提供工
482.170.01%
股有限公司程服务
彩虹集团有限公向关联人提供货276.200.96%司运服务和工程服务中国长城科技集向关联人提供技
788.440.33%
团股份有限公司术服务和云服务中国电子信息产向关联人提供工
299.990.01%
业集团有限公司程服务中国软件与技术向关联人提供云
服务股份有限公1333.850.56%平台产品和服务司中国电子信息产向关联人提供云
203.620.09%
业集团有限公司平台产品和服务数字广东网络建向关联人提供云
131.250.06%
设有限公司平台产品和服务华大半导体有限向关联人提供云
84.330.04%
公司平台产品和服务中电工业互联网向关联人提供云
62.890.03%
有限公司平台产品和服务中电金信数字科向关联人提供云
技集团股份有限32.120.01%平台产品和服务公司南京中电熊猫信向关联人提供云
息产业集团有限44.870.02%平台产品和服务公司中国瑞达投资发向关联人提供云
48.260.02%
展集团有限公司平台产品和服务向关联人提供云
其他小计146.700.06%平台产品和服务向关联人中国电子信息产向关联人出租物
234.40250.000.82%-6.24%
出租物业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含下属企业)中国电子信息产向关联人出租物
116.670.41%
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华大半导体有限向关联人出租物
117.730.41%
公司业
合计--25784.7243350.00-40.52%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业务部门基于市场前景、项目计划、合
作关系、实际履约能力等对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后预计的,该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交易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但实际发生时会受双方经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营情况、市场行业需求波动、产业链供求变化等进行调整,因此与预计存大差异的说明
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公司将在
2025年度报告中披露2025年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对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行情和公
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金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较大差异的说明
现是因应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注:其他小计主要系公司与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海南)联合
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科技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电星河电子有限公司、中电长城网际
系统应用有限公司、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
司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因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故合并列示。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超过了预计额度,但与中国电子及下属企业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预计金额。
二、主要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李立功;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
路66号甲1号楼19层;注册资本:人民币2119806万元;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
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
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
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
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
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878.60亿元,利润总额为35.01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809.23亿元,净资产为1977.48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电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电子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电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央直接管理的
国有独资特大型集团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有履约能力。
(二)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戴湘桃;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
科技园社区科发路 3号中电长城大厦 A-2401;注册资本:人民币 322579.91 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硬件、终端及其外部设备、网络系
统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金融机具、税控机具、计量仪表、安防产品、
移动通讯设备、无线电话机(手机)、通信及网络产品、数字音视频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营登证字第49号文执行);
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业务;国内
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硬件、终端及其外部设备、网络系统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金融机具、税控机具、计量仪表、安
防产品、移动通讯设备、无线电话机(手机)、通信及网络产品、数字音视频产
品的生产、加工;经营自行开发的电子出版物、零售各类软件及电子出版物。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02.95
亿元、净利润为0.24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18.81亿元、净资产为122.37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长城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国长城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郭昭平;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
道福强社区振华路中电迪富大厦31层;注册资本:人民币364000万元;经营
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
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资产经营管理;自有物
业租赁;物业管理(凭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经营);酒店管理;进出口业务(凭进出口资格证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
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研发和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承包、设
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网络信息产品、软件、
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为909.01亿元,净利润为3.95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271.09亿元,净资产为367.13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电信息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4)履约能力分析:中电信息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软件”)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谌志华;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93378.66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企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电子产品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安全咨询服务;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科技中介服务;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
通讯设备修理;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建设工程施工;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1.98亿元,净利润
为-0.09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00.71亿元,净资产为59.48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软件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国软件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易联”)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徐本胜;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
大街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01728.29万元;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
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与系统集成、集成电路的
科研、开发、设计、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电子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及电子
系统工程、通讯工程的承包与组织管理;进出口业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
广、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科技项目招标服务;
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汽车、汽车零配件;地理遥感信息服务;
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教育咨询;工程管理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98亿元,净利润
为0.63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0.30亿元,净资产为16.53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电易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电易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六)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振华”)(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肖立书;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
金大道338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47291.42万元;经营范围: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通讯信息整机、电子元器件产品,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及服务。)。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4.35亿元,净利润
为3.84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81.36亿元,净资产为279.21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振华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国振华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七)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瑞达”)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郭颖;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00万元;经营范围:共用天线系统的安装、设计;
无线电通信、光通信、卫星通信、工业自动化、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安全监控报
警和数据采集电子系统的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设计、制造;机械、电子产
品的开发、生产;家用电器的销售;五金交电、超短波无线电通信设备、移动电
话的销售;制冷、空调设备的销售、安装、修理、技术咨询服务;承办展览业务;
建筑设计、安装;仓储;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营业收入7.56亿元,净利润
为3.43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3.39亿元,净资产为27.49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瑞达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瑞达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八)中电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产业集团”)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陆志鹏;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
科技园社区科发路 3号中电长城大厦 A-1908;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04亿元,净利润
为-3.18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9.26亿元,净资产为8.60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数据产业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数据产业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预计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其他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商品、原材料采购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商品、原材料销售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接受劳务服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提供劳务服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2)预计2026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000.00万元;预计2026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其
他关联方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2000.00万元,此等合同将于原租赁期届满或实际发生时签署。
(二)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三)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以签署协议、合同或订单形式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提升市场竞争力。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2.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电国际物流(北京)有限公司为关联方中电易联各下属
企业及中国电子其他下属企业提供货物仓储物流服务,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业务资源,发挥公司专业优势。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
3.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云公司”)主要从事信息服务业务,关联方中国长城等为其提供软硬件设备及技术服务,以及中国电子云公司为中国电子及下属公司提供云平台的产品及服务,中国系统、中国电子云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上存在上、下游关系,关联交易对中国系统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
4.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系统之下属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
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
司、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均从事高科技工程业务,为中国电子及其下属公司提供高科技工程服务,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高科技工程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5.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6.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客观,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共同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