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桑达A
股票代码:00003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士刚
住所及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604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6044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从而与陈士刚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桑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桑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10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11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3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4
第六节备查文件............................................18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深桑
指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32达
陈士刚、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横琴宏德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方指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宏图嘉业指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宏德嘉业指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报告书指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万元指人民币万元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陈士刚
1.基本情况
姓名陈士刚曾用名无曾用名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3010519660324****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居留权
(二)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6045
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王宏志成立日期2016年5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UPHUQ8W
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进行项目投资、自有
经营范围资金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控制关系及股权结构图
(1)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宏图嘉业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王宏志普通合伙人5007.8424%
2牛宏志有限合伙人6009.4109%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陈士刚有限合伙人1655.6125.9679%
4崔朝蓬有限合伙人5007.8424%
5李楠有限合伙人5007.8424%
6王志宽有限合伙人2003.1370%
7李书苇有限合伙人2003.1370%
8徐平有限合伙人1502.3527%
9刘红卫有限合伙人112.51.7625%
10董沛凝有限合伙人37.50.5875%
11张健伟有限合伙人1502.3527%
12高晓光有限合伙人1502.3527%
13彭振方有限合伙人1502.3527%
14李晓蓉有限合伙人1502.3527%
15王文华有限合伙人1001.5685%
16胡超有限合伙人1001.5685%
17马庆辉有限合伙人1001.5685%
18赵彦杰有限合伙人1001.5685%
19赵世儒有限合伙人1001.5685%
20佟顾民有限合伙人1001.5685%
21庄振鹏有限合伙人1001.5685%
22马荣美有限合伙人1001.5685%
23常乐冰有限合伙人500.7842%
24程军辉有限合伙人500.7842%
25刘静有限合伙人500.7842%
26付永祥有限合伙人500.7842%
27马杰有限合伙人500.7842%
28冼阳有限合伙人500.7842%
29韩晓全有限合伙人500.7842%
30赵磊有限合伙人500.7842%
31张雷有限合伙人500.7842%
32关荆甫有限合伙人500.7842%
33欧燕京有限合伙人200.3137%
合计6375.61100.00%(2)股权结构图
3.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有无境外居留姓名曾用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权王宏志无男中国北京无已退休
(三)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6044
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倪忻成立日期2016年5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UPPG674
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进行项目投资、自有
经营范围资金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控制关系及股权结构图
(1)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宏德嘉业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倪忻普通合伙人5007.8424%
2杜雨田有限合伙人100015.6848%
3陈士刚有限合伙人965.6115.1454%
4黄涛涛有限合伙人5007.8424%
5李知谕有限合伙人5007.8424%
6田庆业有限合伙人2003.1370%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7马卫华有限合伙人2003.1370%
8宋吉明有限合伙人1502.3527%
9钞金屏有限合伙人1502.3527%
10秦卫明有限合伙人1502.3527%
11陈永清有限合伙人1502.3527%
12郝桂芳有限合伙人1502.3527%
13宋鸿伟有限合伙人1001.5685%
14李宝有限合伙人1001.5685%
15王福立有限合伙人1001.5685%
16赵文辉有限合伙人1001.5685%
17张永刚有限合伙人1001.5685%
18刘岩有限合伙人1001.5685%
19李芳有限合伙人1001.5685%
20吴畅有限合伙人1001.5685%
21季春江有限合伙人600.9411%
22田翔有限合伙人500.7842%
23刘光来有限合伙人500.7842%
24常乐冰有限合伙人500.7842%
25田静有限合伙人500.7842%
26柴雪有限合伙人500.7842%
27闻强有限合伙人500.7842%
28苏新革有限合伙人500.7842%
29彭敏有限合伙人500.7842%
30耿丹华有限合伙人500.7842%
31刘月红有限合伙人500.7842%
32王丽敏有限合伙人500.7842%
33刘志军有限合伙人500.7842%
34赵亮有限合伙人500.7842%
35杨光有限合伙人500.7842%
36郭立鹏有限合伙人500.7842%
37薛振明有限合伙人500.7842%
38张会荣有限合伙人500.7842%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9孙宏伟有限合伙人300.4705%
40蔡旭有限合伙人200.3137%
合计6375.61100.00%
(2)股权结构图
3.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长期居住有无境外居留姓名曾用名性别国籍职务地权子公司长江云通倪忻无男中国武汉无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士刚、宏图嘉业、宏德嘉业不存在直接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士刚持有宏图嘉业25.9679%合伙份额,为其有限合伙人;持有宏德嘉业15.1454%合伙份额,为其有限合伙人。陈士刚持有深桑达
4859547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27%,宏图嘉业、宏德嘉业各持有深桑达
35581603股股份,持股比例各为3.13%。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士刚系宏图嘉业、宏德嘉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三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因宏图嘉业、宏德嘉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三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导致本次权益变动。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陈士刚不再担任宏图嘉业、宏德嘉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导致三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三方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不涉及陈士刚、宏图嘉业、宏德嘉业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触发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2025年8月14日晚间,公司收到宏图嘉业、宏德嘉业出具的已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的《营业执照》,宏图嘉业、宏德嘉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不再由陈士刚先生担任,三方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陈士刚先生、宏图嘉业、宏德嘉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52%。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陈士刚先生、宏图嘉业、宏德嘉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三方不再构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陈士刚、宏图嘉业、宏德嘉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上市公司占上市公司数量(股)数量(股)总股本比例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85954704.27%485954704.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陈士刚0000份有限售条件股份
485954704.27%485954704.27%
(注)
合计持有股份355816033.13%355816033.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宏图嘉业355816033.13%355816033.13%份有限售条件股
0000
份
合计持有股份355816033.13%355816033.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宏德嘉业355816033.13%355816033.13%份有限售条件股
0000
份
注: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3日收到陈士刚先生提交的辞去公司董事及高级副总裁等职务的书面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陈士刚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陈士刚先生不再担任宏图嘉业、宏德嘉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导致三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三方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过程中,陈士刚先生、宏图嘉业、宏德嘉业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均未变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深桑达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质押股份信息披露义持股数量有限售条件质押股份数质押股份占序号占公司总务人(股)股份(股)量(股)其持股比例股本比例
1陈士刚48595470485954701465000030.15%1.29%
2宏图嘉业3558160301230000034.57%1.08%
3宏德嘉业3558160301565000043.98%1.38%
合计119758676485954704260000035.57%3.74%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深桑达股票的情况。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陈士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陈士刚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宏志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倪忻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备置地点:本报告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陈士刚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宏志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倪忻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公司
股票简称 深桑达 A 股票代码 000032
陈士刚、横琴宏图嘉业投河北省石家庄市
资中心(有限合伙)、横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东省珠海市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限合伙)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不变√(系一致行动关系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化解除,持股数量不再合并计算)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选)继承□赠与□其他√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持股数量不再合并计算导致)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陈士刚持股数量:48595470股持股比例:4.27%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宏图嘉业持股数量:35581603股持股比例:3.13%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宏德嘉业持股数量:35581603股持股比例:3.13%
比例陈士刚、宏图嘉业、宏德嘉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19758676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为10.52%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陈士刚持股数量:48595470股持股比例:4.27%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宏图嘉业持股数量:35581603股持股比例:3.13%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宏德嘉业持股数量:35581603股持股比例:3.13%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5年8月14日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否□不适用√源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
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触发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持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是□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涉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否□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是□否□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如是,请具体说明)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否√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
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
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陈士刚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宏志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倪忻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