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证券简称:神州数码公告编号:2026-057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神州数码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联席董事长王冰峰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28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59人,代表股
份186066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0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
180072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51%。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757人,代表股份5993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53%。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58人,代表股份
31288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83%。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858450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1%;
反对105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5%;弃权
1160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2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6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29%;反对10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62%;弃权1160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85235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34%;
反对753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2%;弃权
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1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7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44%;反对753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95%;弃权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晓倩、张璠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