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2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圣军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9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公司股份总数2388032769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7人,代表股份804180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83690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7人,代表股份20489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1人,代表股份23544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05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7人,代表股份20489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0%。
3、出席、列席(包括视频通讯参会)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了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80119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7%;反对27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7%;
弃权2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55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174%;反对27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56%;弃权2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情况:同意80121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8%;反对27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6%;
弃权2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575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905%;反对27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22%;弃权2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3%。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80123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7%;反对26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2%;
弃权26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598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869%;反对26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03%;弃权26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8%。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128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04%;反对27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9%;
弃权1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52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88%;反对27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120%;弃权1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1%。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125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65%;反对27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9%;
弃权1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20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42%;反对27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44%;弃权1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4%。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744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85%;反对43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4%;
弃权1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8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614%;反对43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856%;弃权1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724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37%;反对16183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5%;
弃权2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8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056%;反对16183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387%;弃权2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099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2%;反对30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0%;
弃权1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361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824%;反对30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67%;弃权1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8%。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7170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09%;反对33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77%;
弃权1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027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38%;反对33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974%;弃权1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8%。
关联股东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坤德投资有限公司、严圣军、曹德标与涂海洪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何植松、张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