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6证券简称:华联控股公告编号:2026-018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1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始终保持独立性与专业性。项目组成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及实质性程序。针对关键审计事项,如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关联方交易等,实施了充分且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且恰当的审计证据。此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以公允合理的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均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开展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履职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独立审计,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业务素质,高质量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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