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1.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02762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人民币,下同),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9288403.07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024、034)。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1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2762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2 元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88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
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2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288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股派0.32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特别说明:由于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根据《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按照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
2日,即2026年5月14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736)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6年6月22日。
2.本次权益分派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6年6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至 2026 年 6 月 2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
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股股东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六、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
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26年7月6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
咨询联系人:邹奕、卢引娣
咨询电话:0755-26003611
传真电话:0755-26003684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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