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038200.40元(人民币,下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7646697.4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2046158.38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
602762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
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9288403.07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19288403.07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2025年度现金
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19288403.07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
1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98%,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93%,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32908397.60元,已达到股本的50%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计提盈余公积金。
三、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9288403.07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1038200.4021908828.574158797.10
东的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347646697.47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82046158.38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是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9288403.07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62368608.69
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19288403.07
购注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否。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
(九)项规定的可能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正处于存量资产经营与转型发展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公司电力生产主营业务仍面临燃料价格持续高企、电力市场竞争激烈等诸多考验,承受着较大的经营压力,公司需留存足够资金保障后续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公司正围绕“成为国内先进的综合能源服务商”的战略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拓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市场,持续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公司需持续强化现金流管理,为后续项目投资做好资金储备支持。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要、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
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还将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未来,公司将致力于提升经营业绩来增强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同时,结合所处的发展阶段,合理规划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积极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公司2024年末、2025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
合计金额分别为624863349.17元、813409888.56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1.05%、35.16%。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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