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
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时至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孔国梁董事长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1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75人,代表股份23452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079%。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69人,代表股份140855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683%;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人,代表股份93666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3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
230896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063%。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38772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28%;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92123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35%。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72人,代表股份3626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6%。
其中:内资股股东367人,代表股份208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5%;外资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1543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72人,代表股份3626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6016%。
(九)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并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452230023194390298.9006%24773981.0564%1010000.0431%
其中:A 股股东 140855554 139770154 99.2294% 984400 0.6989% 101000 0.0717%
B 股股东 93666746 92173748 98.4061% 1492998 1.5939% 0 0.0000%
中小股东3626098104770028.8933%247739868.3213%1010002.785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建惠、戴怡人
(三)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3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