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旭蓝天证券代码:000040公告编号:2023-031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
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赵艳军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展期暨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与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融资余额本金2.15亿元及相关利息达成债务化解意向,对该笔债务予以展期,期限十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展期暨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公庙支行就融资余额本金4888.88万元及相关利息达成债务化解意向,对该笔债务予以展期,期限十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展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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