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6-23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采购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波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公司”)拟与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开展保护膜和涂层材料等偏光片用原材
料采购合作,预计2026年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628.6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年与上述交易对方发生同类交易19590.24万元。
2025年度,盛波公司与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5年9月29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为持续保障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和安全性,盛波公司拟继续向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采购保护膜、涂层材料等偏光片用原材料。
盛波光电副董事长李馨菲,同时为合肥新美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采购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1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盛波光电与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162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截至披露日已发生上年发生金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定价原则额(万元)金额(万元)额(万元)向关联人合肥新盛波公司向合肥新按照市场
采购原材美及其美及其子公司购买31628.69301.3619590.24价格料子公司偏光片用原材料
合计---31628.69301.3619590.2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实际发实际发实际发生生额占生额与披露日期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金额(万同类业预计金及索引类别(万元)
元)务比例额差异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合肥新盛波公司向合肥新向关联人公司《关于子公美及其美及其子公司购买19590.24193009.49%1.50%采购原材司开展采购合作子公司偏光片用原材料料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32号)。
合计19590.24193009.49%1.50%-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智慧大道18号工业社区北楼公寓
101室
3、法定代表人:李馨菲
4、注册资本:419064.1698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年9月19日
2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MA8R1H390W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学玻璃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占比
合肥诺延盛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02%
福州新诺新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2%
安徽省诺延北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0%
合肥诺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1%
嘉兴平汇利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6%
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6%
上海诺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0.24%
合计100%
9、主要财务数据:2026年一季度末,合肥新美(合并报表)资产总计942842万元,净资产438435万元;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43991万元、净利润1172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盛波光电副董事长李馨菲,同时为合肥新美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合肥新美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稳定,无合同违约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3具备本次关联交易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盛波公司拟与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开展保护膜和涂层材料等偏光片用原材
料采购合作,预计2026年度盛波公司与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1628.6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将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
盛波光电向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购买保护膜和涂层材料等偏光片用原材料。
2、价款支付预付货款。
3、产品交付
卖方按照单项合同规定的交货程序向买方指定的交货场所交付标的物。对卖方所交付的标的物,买方应按照预先约定的检验标准进行收货检验。
4、风险承担
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交货之前发生的标的物的灭失、毁损、分量减少、变质及其他所有损失,除应归责于买方的外,均由卖方负担,交货之后发生的该等损失,除应归责卖方的外,均由买方负担。
5、生效条件和有效期
协议自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日常业务开展及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保障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生产经营及客户订单交付。本次关联交易将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4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成果及
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综上所述,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记录;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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