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 A、深纺织 B 公告编号:2026-26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
上午9:15至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 3号深纺大厦 A座六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刚董事长
16、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0人,代表股份
259510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33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16290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2432204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8.0178%。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0 人,代表股份
259510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33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16290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2432204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8.0178%。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4、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股)与会全体
25951047825887277899.7543%6162000.2374%215000.0083%
股东
其中:
25951047825887277899.7543%6162000.2374%215000.0083%
A 股股东
B股股东 0 0 0.0000% 0 0.0000% 0 0.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弃权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比例
(股)(股)
中小股东254410422480334297.4934%6162002.4221%215000.0845%
其中:
254410422480334297.4934%6162002.4221%215000.0845%
A 股股东
B股股东 0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采购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股)与会全体
25951047825891247899.7696%5746000.2214%234000.0090%
股东
其中:
25951047825891247899.7696%5746000.2214%234000.0090%
A 股股东
B股股东 0 0 0.0000% 0 0.0000% 0 0.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弃权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比例
(股)(股)
中小股东254410422484304297.6495%5746002.2586%234000.0920%
3其中:
254410422480334297.6495%5746002.2586%234000.0920%
A 股股东
B股股东 0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航、盛子骞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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