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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智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2 00:00 查看全文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京基智农

股票代码:000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名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

座6901-02A单元

一致行动人的名称: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

座6901-02A-01单元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股份达到5%签署日期:2025年9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15号》”)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及《信息披露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智农”)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京基智农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4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5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16

第八节备查文件..............................................18

附表................................................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指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本报告书、本报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协议转让、

指所持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本次股权转让

比例5%的行为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京基指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智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京基集团、转指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让方

一致行动人、京基时代指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信息披露准则15号》指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 A座 6901-02A 单元

通讯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 A座 6901-02A 单元法定代表人陈华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381452A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7年9月16日经营期限1997年9月16日至长期

投资兴办高科技工业、房地产、旅游、餐饮、能源、储运等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物业

管理资质证书经营);会所管理及咨询;高新科技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各类经

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游艇租赁;从事广告业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日

用百货、副食的内部零售及相关配套服务;会议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经营范围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健身服务;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

可经营项目是:棋牌、茶艺、游泳池、健身房、保健、按摩、足浴;附属商务

中心、商场;美容美发、桑拿;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旅业、住宿;咖啡厅、咖啡制

售;酒吧、KTV、公共浴室;销售烟酒、饮料;中西餐制售;餐饮服务;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自然人陈华持股90%,自然人陈辉持股10%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0755-25569008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 6901-02A-01单元

通讯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 6901-02A-01单元法定代表人 陈华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243391J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6年5月28日经营期限1996年5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经营范围

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自有房屋租赁.股权结构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0755-8346879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或地区的居留权

1陈华董事长男中国深圳香港

2陈辉董事男中国深圳香港

3李云常董事男中国深圳无

4申柯董事男中国深圳无

5熊伟董事男中国深圳无

6周磊总经理男中国深圳香港

(二)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或地区的居留权

1总经理、执行陈华男中国深圳香港

董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468675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70%;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

限公司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61833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45%;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30509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7.15%。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市交是否为控公司全称证券简称股票代码持股比例经营范围易所股股东房地产开发经营;装修阳光新业装饰工程;自有商品房

地产股份阳光股份000608深交所29.97%是的租赁;房地产开发的

有限公司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服务;商业管理服务。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除持有京基智农股份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占公司剔除占公司剔除持股主体名称占公司回购专用证占公司回购专用证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总股本券账户中股总股本券账户中股

(股)(股)比例份数量后总比例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股本比例

京基集团有限14686755727.70%28.30%12035255722.70%23.19%公司深圳市京基时

代实业有限公15618339229.45%30.10%15618339229.45%30.10%司

京基集团及其30305094957.15%58.40%27653594952.15%53.29%一致行动人

注:1、上述“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中,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公司当前总股本530282250股,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下同。上述“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中,有效计算基数为518965450股,即当前总股本530282250股剔除公司截至2024年12月20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1316800股。

2、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146867557股京基智农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70%;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5618339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4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30509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7.15%。

若按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京基集团持股数量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28.30%,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30.10%,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58.4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120352557股京基智农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70%;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5618339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4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65359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2.15%。

若按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京基集团持股数量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23.19%,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后的总股本比例为30.10%,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53.29%。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股份协议转让方式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市中恒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恒通启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京基智农股份26515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交易双方于2025年9月10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最终权益变动时间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甲方: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深圳市中恒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恒通启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数量

经友好谈判和协商,甲方自愿地向乙方依法转让,且乙方愿意自甲方依法购买其持有的2651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00%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2、转让对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规定,双方经充分谈判和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总额为425830900元,相应标的股份单价为16.06元/股。

本次协议转让的定价以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实施条件

双方同意,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取决于如下先决条件的满足:

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交所合规确认。

4、款项支付

(1)第一期交易对价

双方同意,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起3个交易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的30%,即人民币127749270元。

(2)第二期交易对价

双方同意,自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的40%,即人民币170332360元。

(3)第三期交易对价双方同意,自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应将全部剩余交易对价,即人民币127749270元支付给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5、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前,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经在登记结算公司查询后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等限制转让情形的证明文件。

双方同意,在协议中有关本次股份转让实施条件获全部满足的十个交易日内共同向中登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的全部手续。

6、税费承担

双方因本协议的谈判、签署、履行以及与本协议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的所

有费用及支出,均应由各方独立承担。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

7、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依法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8、其他安排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

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转让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

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形式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转让方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说明

除本节“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中披露内容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未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六、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本次协议转让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京基智农股票的情况。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2025年9月11日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2025年9月11日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存放于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深圳市罗湖区桂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园街道老围社区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份有限公司蔡屋围京基一百

大厦 A座 7101股票简称京基智农股票代码000048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注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蔡屋围京基一百名称册地

大厦 A座

6901-02A单元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一致行动人名称一致行动人注册地蔡屋围京基一百限公司

大厦 A座

6901-02A-01单元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有□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数量变化无□

化□

是?(京基集团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京基时代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是否为上市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

第一大股东股东)控制人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 (请注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303050949股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7.15%,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的股份数量及占

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58.40%上市公司已发行

注:以上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为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股份比例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27653594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15%,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拥有权益的股份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53.29%

数量及变动比例注:以上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为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在上市公司中拥记手续完成之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是否已充分披露不适用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拟于未来12的规定执行。

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是□否□(无此情况)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是□否□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2025年9月11日(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2025年9月11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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