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诚信记录
第1页共3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
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如笑,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雅萍,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思婕,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第2页共3页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人民币271万元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6万元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