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26-04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天马总部大厦16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总经理王磊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12人,代表股份1461196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8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7人,代表股份
762839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181%;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405人,代表股份698357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7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09人,代表股份391880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8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5人,代表股份83132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4人,代表股份308747876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55%。
2、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
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结果
股数 股数 股数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关于与中航工业
0.0718
集团财务有限责 总表决情况 685311481 87.6929% 95617330 12.2353% 561400 679706744 46.5171%
%任公司继续签订
1.00 通过《金融服务框架其中,中小股 0.1433协议》暨关联交 295701441 75.4571% 95617330 24.3996% 561400 0 0.0000%
东的表决情况 %易的议案
0.1258
总表决情况 1454571179 99.5466% 4788100 0.3277% 1837676 0 0.0000%
关于续聘 2026 %
2.00 年度会计师事务 通过
所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 0.4689
385254395 98.3092% 4788100 1.2218% 1837676 0 0.0000%
东的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注册资 0.0312
总表决情况 1458842755 99.8389% 1898600 0.1299% 455600 0 0.0000%
本、经营范围并 %3.00 修订《公司章 通过程》相应条款的 其中,中小股 0.1163
389525971 99.3993% 1898600 0.4845% 455600 0 0.0000%
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议案1属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由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股东深天科技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中航科创有限公司均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所属公司,深天科技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中航科创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合计679706744股,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上表中“回避比例”是指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即1461196955股)的比例。
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吴三明律师、杨锐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