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6-16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公司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19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自上述规定之日起执行并编制2026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