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9证券简称:华锦股份公告编号:2025-03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
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61人,
代表股份数量454110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39%。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4385663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4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59人,代表公司股份155439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7%。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高孟非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45647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
反对8355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84%;弃权1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202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7%;反对8355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49%;弃权1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监事张世强先生、李方春先生在解任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监事会主席康启发先生解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位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会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高孟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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