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6)124号
关于终止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于2025年8月28日依法受理了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你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所提交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5年修订)》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6月11
抄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6年6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