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证券简称:中金岭南公告编号:2025-131
债券代码:127020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金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金转债”赎回日:2025年11月26日
2.“中金转债”摘牌日:2025年12月4日
3.“中金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中金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8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公开发行了38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
第六年2.00%。
(二)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
1[2020]703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中金转债”,债券代码“127020.SZ”。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中金转债”自2021年1月2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7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4.29元/股。“中金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8日起,由4.71元/股调整为4.63元/股。
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14日起,由4.63元/股调整为4.54元/股。
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8日起,由4.54元/股调整为4.44元/股。
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9日起,由4.44元/股调整为4.38元/股。
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6日起,由4.38元/股调整为4.29元/股。
二、“中金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2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中金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公司股价
3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中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29元/股的130%(即5.58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中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中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金转债”全部赎回。
同时,为确保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中金转债”赎回价格为100.70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4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7 月 21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1月26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2.00%
×128÷365≈0.7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
=100+0.70=100.70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收市后在中国结
算登记在册的全体“中金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过程
1.“中金转债”于2025年10月30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当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中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金转债”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
5“中金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2.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并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赎回日(2025年11月26日)前每个交易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提
前赎回“中金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告知“中金转债”持有人本次“中金转债”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5年11月20日为“中金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2025年11月25日为“中金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自2025年11月26日起“中金转债”停止转股。
4.2025年11月26日为“中金转债”赎回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中金转债”。
2025年12月1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12月3日为赎回款到达“中金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中金转债”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中金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四、赎回结果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收市后,“中金转债”尚有41971张未转股,
本次赎回“中金转债”的数量为41971张,赎回价格为100.706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2.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4226479.70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中金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中金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5年12月4日起,公司发行的“中金转债”(债券代码:127020)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82839363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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