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证券简称:中金岭南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3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31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2026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3月31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
00。
1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喻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977名、代表股份数共1384111264股,占2026年3月
24日公司总股份4441172458股(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
的31.1654%。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数共13045247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734%。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972名,代表股份数共795865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20%。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74名,代表股份数共
796292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30%。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2名,代表股份数共4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
2数的0.00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72名,代表股份
数共795865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2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喻鸿先生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董事、总裁潘文皓先生,董事郭磊先生、李蒲林先生、李珊女士,董事候选人王伟东先生,独立董事黄俊辉先生、罗绍德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德喜先生,副总裁郑金华先生、李小元先生,董事会秘书万磊先生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6954975598.9480%
1.选举喻鸿先生为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506771981.7134%
总表决情况136904955398.9118%
2.选举潘文皓先生为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456751781.0852%
总表决情况137183945498.1134%
3.选举李蒲林先生为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735741884.5888%
3总表决情况136906659098.9130%
4.选举李珊女士为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458455481.1066%
总表决情况136910997298.9162%
5.选举王伟东先生为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462793681.1611%
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喻鸿先生、潘文皓
先生、李蒲林先生、李珊女士、王伟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提案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数比例
137076892
总表决情况99.0360%
1.选举黄俊辉先生为公司9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628689383.2444%
136867952
总表决情况98.8851%
2.选举罗绍德先生为公司4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419748880.6205%
136886966
总表决情况98.8988%
3.选举陈德喜先生为公司9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438763380.8593%
4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均超
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俊辉先生、罗绍
德先生、陈德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提案三、《2026年度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6741468384.5811%837343910.5056%39161064.91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733968384.5665%837343910.5155%39161064.9179%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提案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7175327599.1072%84012830.6070%39567060.28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727123984.4806%840128310.5505%39567064.9689%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5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五、《关于修订<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5210567797.6876%280683132.0279%39372740.28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762364159.8067%2806831335.2488%39372744.9445%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俊律师戴余芳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
6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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