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圳华强
股票代码:000062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强路口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的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华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华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目录
第一节释义.................................................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4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附件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附件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5月13日签署的《深圳华强实本报告书指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深圳华强指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5华强E1”,债券代码“117231”)、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5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指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5华强E2”,债券代码“117232”)的统称本报告书所述的因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
本次权益变动指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至64.89%,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元指人民币元
1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名称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强路口法定代表人李曙成
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89521U注册号44030110306480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经营;投资兴办各类实业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移动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计算机整机,家用电子产品,传输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元件;程控交换机、传真机、办公自动化设备、激光拾音头、模具机芯、模具加工、计算机及通讯网络工程;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航空客经营范围票代售、揽货、水运客运、销售代理;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审字171号规定执行);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污染防治、环保技
术的研发、应用(不含限制项目);黄金制品的批发与零售(不含限制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停车场经营管理。
经营期限自1981年7月29日起至2053年9月20日止
通讯方式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强路口,0755-6686128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深圳华强合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6000.0045.00%
2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377.5024.22%
3深圳华强升鸿投资有限公司18930.0023.66%
4深圳金安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795.004.74%
5翁鸣1897.502.37%
合计80000.00100%
2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序号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居留权
1李曙成男中国(香港)中国(香港)中国(香港)董事长
2张泽宏男中国深圳无董事、总经理
3梁光伟男中国(香港)中国(香港)中国(香港)董事
4胡新安男中国深圳无董事
5刘道强男中国深圳无董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发行可交换债券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分别存放于“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
券-25华强E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为一致行动人。
3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仍处于换股期且尚未完全实施完毕,存在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减少的可能。除此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
比例(%)比例(%)无限售条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48288884046.1748288884046.17件股份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无限售条
券-25 华强 E2 担保及信 112000000 10.71 80840070 7.73件股份托财产专户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无限售条
券-25 华强 E3 担保及信 87000000 8.32 87000000 8.32件股份托财产专户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无限售条
券-25 华强 E1 担保及信 46000000 4.40 28001528 2.68件股份托财产专户
合计--72788884069.5967873043864.8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华强集团于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7日发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5华强E1”,债券代码“117231”)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5华强E2”,债券代码“117232”),发行规模分别为人民币7亿元、17亿元,债券期限均为3年,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8日进入换股期。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7日,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合计完成换
股15700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
69.59%被动减少至68.0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因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6年4月28日,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合计完成换股4457112股,
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68.09%被动减少至
67.67%,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因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30日,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合计完成换
股8151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
67.67%被动减少至66.8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2026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因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8日,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合计完成换股
11708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66.89%
被动减少至65.77%,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因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2日,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合计完成换
股9140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
65.77%被动减少至64.89%。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278888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59%。自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12日,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累计完成换股49158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0%,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69.59%被动减少至64.89%,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7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入或卖出深圳华强股票的情况。
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9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及联系方式
1、置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6018号华强科创广场1栋43层;
2、联系人:黄辉(0755-83030136)。
10附件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曙成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3日
11附件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股票简称深圳华强股票代码00006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强路口名称讯地址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
第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本次权益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72788884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69.59%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变动数量:49158402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变动比例:4.70%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678730438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64.8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2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仍处于换股期且尚未完全实施完毕,存在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被动减少的可能。除此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个月内继续增持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2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是□否□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是□否□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3(此页无正文,系《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曙成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3日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