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二〇二三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计入权益本期公允本期本期期末期末证券初始投资期初的累计公报告期期末证券简称价值变动购买出售持股数量持股代码金额账面价值允价值变损益账面价值
损益金额金额(万股)比例动注
002579中京电子1365.6343.821.8--422.879.0---
注
835237力佳科技11000.02988.0(1988.0)--2202.4(744.8)---
注
688019安集科技1434.95831.0(5396.1)--7539.101235.3---
注
688630芯碁微装11303.827197.3(17151.7)--19343.3307.09179.4109.40.83%
注
301160翔楼新材11350.03323.6(1973.6)--3636.9312.6---
注
301319唯特偶11080.06314.6(2088.2)--3310.8765.03726.464.41.10%
注
301000肇民科技11809.85380.1(3570.4)--6394.1988.2---
注
600734 ST 实达 2 - - 2422.7 - - - 2422.7 2422.7 948.2 0.44%
Enablence
ENA:TSV 3583.3 731.8 (115.9) - - - (115.9) 615.9 79.2 4.26%注
Technologies 3
Trikomsel
TRIO 256.0 - (256.0) - 256.0 - - - 1827.1 0.07%注
Oke Tbk 4
合计11183.452110.2(30095.4)-256.042849.45249.115944.4--
注1:公司与深圳市中兴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兴创投”)全资子公司嘉兴市兴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嘉兴市兴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嘉兴创业基金”,原名为:“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79%股权,公司与中兴创投全资子公司常熟常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中和春生三号基金”)25.83%股权,嘉兴创业基金、中和春生三号基金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合伙企业。中京电子和力佳科技相关数据均以嘉兴创业基金为会计主体填写;安集科技、芯碁微装、翔楼新材及唯特偶相关数据均以中和春生三号基金为会计主体填写;肇民科技相关数据以嘉兴创业基金及中和春生三号基金为会计主体填写。前述股票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核算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前述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于募集基金。
注2: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兴飞”)原为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2015年8月,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实达集团”)以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深圳兴飞全部股权,公司获得的对价为现金1000万元人民币和
9482218股实达集团股票,该部分股票于2023年6月14日解禁上市。该股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核算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3: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通讯(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香港”)于 2015 年 1 月、2016 年 2 月合计购买 Enablence Technologies
9500 万股股份。2021 年 Enablence Technologies 进行资产重组及股票合并后,中兴香港持有 Enablence Technologies 79.17 万股股份。该股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核算科目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该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1注4: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通讯印度尼西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兴印尼”)对其客户 Trikomsel 持有 256 万元人民币应收账款。
因 Trikomsel 进行债务重组,法院将前述中兴印尼应收账款等价转换为 Trikomsel 1827.1 万股股票。目前,该股票被印度尼西亚交易所冻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期末账面价值为零,会计核算科目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二、公司证券投资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
新股、基金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债券等的交易,以及委托理财等情形。
2、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内部审计,规范
证券投资内部控制程序及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的证券投资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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