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安永华明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5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超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57.10亿元人民币,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4.57亿元人民币(含证券业务收入23.69亿元人民币)。
安永华明 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 11.89亿元人民币,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本公司属于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共计86家。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准则,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5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其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2025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地出具审计报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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