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00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63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二六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前述续聘审计机构事宜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5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超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
安永华明 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本公司属于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
1共计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
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文佳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5年至2019年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2025年重新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复核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运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苏伟先生,于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开始作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拥有逾9年审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制造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尹卫华先生,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生物医药、制造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2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审计费用: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30万元(含相关税费,不含餐费),与2025年度持平;2026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6万元(含相关税费,不含餐费),与2025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安永华明历年的审计工作情况、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及履职能力,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二六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二六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审计机构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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