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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3-20 查看全文

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证券代码:000065公告编码:2023-019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4号)核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公开发行了578.21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7821.00万元。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735号”文同意,公司5782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2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北方转债”,债券代码“127014.SZ”。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北方转债转股期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5年10月2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84元/股。截止目前,转股价格为7.80元/股。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方转债”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3.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

1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针对“北方转债”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及公司可转债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截至2023年3月17日,“北方转债”票面价格溢价147.80%,转股价值

溢价率11.47%。

6、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北方转债”。

7、除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北方国际,股票代码:000065)异常波动外,

公司未发现其他导致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或者重大风险事项。

四、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北方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2023年3月17日盘中涨幅达20.00%,

当日收盘涨幅20.00%,换手率593.54%。最近3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到43.15%。

2、截至2023年3月17日,“北方转债”价格247.80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147.80%。“北方转债”按照当前转股价格转换后的价值为222.31元(转股价值),可转债价格相对于转股价值溢价11.47%。当前“北方转债”估值存在溢价。

3、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当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发行人有权决

2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9月8日,“北方转债”已触发赎回条款,公司于2022年9月9日

发布了《关于暂不赎回“北方转债”的公告》(2022-076),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北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6个月内(即2022年9月

9日至2023年3月8日),如再次触及“北方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3年3月8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北方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北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股票在连续7个交易日中已有7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存在一定的赎回风险。

4、若“北方转债”触发赎回条款、且公司决定赎回,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

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7.8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64元/张)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5、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6、公司拟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需披

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公司业绩信息。

7、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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