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证券简称:中国长城公告编号:2026-01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724795.18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997646.31元,扣除本年度发放现金股利0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309383708.3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21753630.55元。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5724795.18-1478505080.54-977252427.6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309383708.3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21753630.55
第1页共3页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010号公告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837160767.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否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当年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并结合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2页共3页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010号公告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