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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7 00:00 查看全文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

(经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统一和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的程序,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准则》、《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

第三条各单位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应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至少于每年末检查一次,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四条各单位计提减值准备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

资、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以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委托贷款等。

第五条一项资产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应该综合考虑内外

—1—部两方面的信息。如果各单位认为有一种或多种内部信息或外部信息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遵循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等会计原则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六条各单位应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计提秘密准备。若有确凿证据表明各单位不恰当运用谨慎性原则计提了秘密减值准备,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

第七条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资产已毁损报废、无使用价值和

转让价值,各单位应根据管理权限,分级审批后予以核销。

第二章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

第八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各单位应当在每季度末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进行全面分析,预计其潜在损失。应该在每季度末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

各单位应按照以下规定确认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一)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

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涉及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及时计提减值准备。

(二)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

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应参考历史信用损失

—2—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以银行承兑汇票中承兑银行的信用评级作为信银行承兑汇票用风险特征应收票据考虑出票人信用等级并结合历史违约率作为信商业承兑汇票用风险特征

(四)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公司应参考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在合同规定的收款账期内的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在合同规定的收款账期内的组合1:

应收款项组合应收款项组合预期发生减值损失的风险很低,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10%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组合2账龄组合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逾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在合同规定的收款账期内的应收款项包括:“未逾期押金及保证金组合”指在正常回收期内的押金及保证金;“中国长城合并范—3—围内子企业”不包括各单位合营或联营企业;“信用期内的应收款项”对于无法区分客户信用期应收款项余额的,根据一贯性原则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五)应收款项融资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

下:

科目重分类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以银行承兑汇票中承兑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评级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应收票据考虑出票人信用等级并结合历商业承兑汇票史违约率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在合同规定的收款预测,在合同规定的收款账期内账期内的应收款项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款项组合预期发生减值组合

损失的风险很低,该组合预期信应收账款用损失率为0.10%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账龄组合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逾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六)上述组合中账龄组合,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

—4—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5.005.00

1至2年(含2年)10.0010.00

2至3年(含3年)30.0030.00

3至4年(含4年)60.0060.00

4至5年(含5年)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七)对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

能性不大,如债务单位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的,以及能够取得其它证据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需按单项认定法全额补提坏账准备。确凿证据是指债务单位发生下列情况:

1.撤销:有主管企业的撤销文件及工商局的公告;

2.破产:有法院破产宣告文书、以法院受破产案件通知申报债

权的通知书;

3.资不抵债:债权单位取得的债务单位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

报告表中,显示已资不抵债;

4.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在短期间内无法偿付债务:

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表明该债务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且导致停产;

5.债务人(其他应收款的自然人为债务人)已经死亡、失踪、逃匿:公安局出具的死亡、失踪、逃匿证明;

6.债务人(其他应收款的自然人为债务人)系本单位职工,因

其离职无法追回的款项。

(八)预付款项不属于金融资产,在考虑其减值问题时,需要同时考虑供货方的信用风险和所购买的货物发生减值的风险。如有—5—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因供货方信用原因未能按期收到

相关货物(超出合同约定到货期1年以上),则款项应转入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如所购买的货物发生减值,则款项应转入存货、固定资产等相关科目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

(九)合同资产各单位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合同资产,应当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第九条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当预期损失超过相关资产投资成本的30%或连续3个月超过投资成

本的20%时,应按照预期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当预期损失大于或小于累计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时,应按照差异部分补提或转回减值准备。

第十条金融工具减值的账务处理

(一)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各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该工具(或组合)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贷记“贷款损失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租赁应收款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用于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或“其他综合收益”(用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类资产,可以设置二级科目“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6—核算此类工具的减值准备)等科目(上述贷记科目,以下统称“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如果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小

于该工具(或组合)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例如,从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转为按照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时,可能出现这一情况),则应当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已发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的核销

各单位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当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贷记相应的资产科目,如“贷款”“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还应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第十一条存货跌价准备

(一)减值测试的时点

各单位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

(二)存货发生减值的迹象

当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

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提供的产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

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7—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当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将存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一次性予以核销:

1.已经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经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三)减值测试的步骤

1.根据前述减值迹象,初步判定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存货项目;

2.根据持有目的的不同,把存货按待售的和继续加工的进行划分;

3.对待售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方法见后第(四)点;

4.对继续加工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方法见后第(五)点;

5.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方法见

后第(七)点。

(四)待售存货减值计量待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采用待售存货可变现净值与其成本孰低法。待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按下述方法加以确定:

1.如果待售存货存在合同约定售价的,以合同价为估计售价,

估计售价减去可能发生的销售税金和费用,得出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2.如果待售存货数量大于合同订购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

净值为该存货市场售价减去可能发生的销售税金和费用后的净额。

3.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为该存货的市价减去可

—8—能发生的销售税金和费用后的净额。

(五)继续加工存货减值计量继续加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该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继续加工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公式为:

继续加工存货可变现净值=最终产品的售价—将该存货加工、

改造成最终产品尚需投入的成本—最终产品可能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

如果用于继续加工的材料所生产的最终产成品为一种以上,且最终产成品的期末价值减损情况各不相同,则应该按照最终产品的材料消耗定额来将材料分配到每种产成品上,参考公式是:

分配比例=本期计划生产该产品的数量×单位产品此材料的消耗定额/∑(本期计划生产耗用此材料的产品数量×单位产品此材料的消耗定额)

(六)其他存货(备品备件、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其他存货)减值计量

备品备件如果属已经淘汰的机器设备(主机)所购买的备件,应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对于包装物主要考虑超储积压、产品包装改

变等因素,计提跌价准备;其他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主要考虑相关机器设备是否计提以及储存的存货量是否超过该机器耗用量。

(七)存货跌价准备的账务处理

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成本时,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账面价值-可变现净值)

贷:存货跌价准备

—9—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与上述相反。

(八)减值测试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存货跌价准备一般应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特殊情况按类别总体计提。即,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上述计提方法一经确定,应保持前后期一致。

2.关于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各单位在确定存货的估计售价时,

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为基准,但是如果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或当月存货价格变动较大时,则应当以当月存货平均销售价格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最近几次销售价格的平均数,作为其估计售价的基础;积压一年以上且无法按原存货性质销售的,应以该项存货实际具有转让价值的部分(如组成材料等)确定售价;销售费用无法准确预计的,可以按各单位最近两年的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进行估算确认。

3.如果库龄在3年以上的长期积压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

需在会计报表附注特别说明不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

(九)存货减值测试工作对日常管理的要求

存货减值测试需要以可靠证据为基础,所谓可靠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确凿证明,如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各单位产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供货方提供的

—10—有关资料、销售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生产成本资料等。

因此,各单位平时的日常管理应做到:

1.负责存货及成本核算工作的会计,依据明细账和总账的成本数据,在资产负债表日汇总出各项存货的期末账面价值;

2.对于平时属于待售类的存货,市场销售人员应及时向财务报

送商品最新的对外售价变动资料,对于平时属于继续加工类的原材料,采购部门人员应及时向财务报送最新的价格波动资料;

3.加强对各类存货的清查盘点。存货管理部门和存货管理人员

对其所保管存货出现的异常状态(如霉变、严重腐蚀锈化等)应及时反映至财务部门;

4.会计人员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应与市场销售人员、物资采购

人员、存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充分合作,运用前述方法合理确定存货的期末可变现净值。

第十二条长期股权投资

(一)适用范围

此处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不存在资产的活跃市场、没有市

场公开报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即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以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为目的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非此类长期股权投资应划分为金融资产,按前述金融资产的减值规定处理。

(二)减值测试时点

只有当权益性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迹象时,才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能应该计提的减值准备,没有强制性要求每年年末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

—11—(三)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的迹象

1.影响被投资企业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

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企业出现巨额亏损;

2.被投资企业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

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3.被投资企业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企

业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4.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各单位带来经济

利益的其他情形,如持续严重亏损、超过三年未能取得分红。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能可靠计量的

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能可靠计量的,按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成本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当期应计提的减值金额。

2.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不能可靠计量的

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很难准确计量,且长期股权投资确实出现了减值迹象的,可以按如下规定计提资产减值:

(1)被投资企业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一般应当按

100%计提;

(2)被投资企业已资不抵债且经营情况持续恶化的,一般应

当按100%计提;

(3)通过分析被投资企业的财务资料,发现其可能存在重大

潜亏、持续经营障碍或重大不确定事项、或有事项,可按分析其净—12—资产可能损失的比例预计可收回金额,并计提减值准备。

(4)如果被投资企业已经宣告破产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

行清理整顿而难以持续经营的,在取得相关政府批文、公告等条件下,对该项投资应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减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3.各单位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

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4.对长期股权投资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后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账面价值-可变现净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

(一)减值测试的时点

只有当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才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能应该计提的减值准备,没有强制性要求每年年末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

(二)固定资产减值迹象

1.固定资产当期市价出现大幅下降,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

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各单位所处经营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

—13—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各单位产生负面影响;

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各单位计算固定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各单位计划终

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各单位产生负面影响;

6.内部报告提供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或将要比预

期的大幅降低;

7.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另外,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

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给各单位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三)减值测试的程序

第一步:判断进行测试的固定资产是单项资产还是可以认定为属于某个资产组。

第二步:确定单项固定资产测试时点时的账面价值。

第三步:确定单项固定资产测试时点时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固定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固定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

—14—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固定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处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资产组减值见后。

(四)账务处理各单位应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当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时,应按其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即: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当期应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高于已计提的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各单位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分录同上。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后固定资产折旧的金额应当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整,以使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土地,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按原值减去已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

(五)应注意的问题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减值迹象的判断,应专门由具体资产的使用或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具体的影响金额。

第十四条在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减值测试的时点

—15—各单位应当定期或在年终,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书或管理部门的书面报告、国家或地方政府停缓建文件、公告等资料均可作为依据),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二)在建工程减值测试的依据

在建工程应当根据工程部门提供的工程项目预算、工程进度、预计完工程度及有关技术管理部门鉴定资料作为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三)在建工程减值迹象

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除因国防等特殊原因外,在建工程停建、缓建,并且预计在

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应计提减值准备;

2.所建项目在性能上,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各单位带来的

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工程在建期间由于技术更新、拟进行改建或重建,致使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如在建工程遭

受灾害影响而部分毁损、经技术测试无法达到设计使用要求等实际发生减值的情形。

(四)应注意的问题

1.工程物资如存在减值情况的,应比照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

法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在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工程物资项目应当按照减去工程物资—16—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3.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第十五条无形资产

(一)减值测试的时点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除此外只有当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才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能应该计提的减值准备,没有强制性要求每年年末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但至少每年年末应测算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式。

(二)无形资产减值迹象

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各单位创造经

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无形资产当期市价出现大幅下降,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

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各单位带

来经济利益;

4.利用某项无形资产(如专利、非专利技术或商标)生产出来

的产品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内基本没有可以正常销售出去的可能。

5.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三)减值测试的程序

第一步:判断进行测试的无形资产是单项资产还是可以认定为属于某个资产组。

第二步:确定单项无形资产测试时点时的账面价值。

第三步:确定单项无形资产测试时点时的可收回金额。在估计

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时,只要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17—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有一项超过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确定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其中土地使用权可参考所在地区国土资源部门近期公布的同类土地的交易指导价;专利权、商标

权与非专有技术等类无形资产如有市价的,可参考市价确定;没有市价的,可参考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或由财务部门、技术部门等对无形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测算来确定。

(四)账务处理

当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时,应按其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即: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当期应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高于已计提的无形

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各单位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分录同上。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后无形资产摊销的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整,以使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按原值减去已计提摊销和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

(五)应注意的问题

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减值迹象的判断,应专门由具体资产的使用或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部门负责—18—核算具体的影响金额。

第十六条委托贷款

各单位应当在期末对委托贷款本金逐项进行检查,分析委托贷款的可收回性。如果委托贷款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贷款本金,应当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当各单位的委托贷款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借款方已不能持续经营、或处于关停或待关停状态时,按其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二)借款方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还债务的,应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资产价值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予以转回。

第十七条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减值测试时点

各单位在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后,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原确认时记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减记金额亦应记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均应增加所得税费用。

(二)应注意的问题因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的,以后期间根据新的环境和情况判断能—19—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第十八条资产组、商誉及总部资产

(一)资产组减值测试的程序

第一步:各单位应针对实际情况认定其所拥有的资产组,并保持该认定的一贯性;

第二步:当资产组出现减值的迹象时,开始进行资产组的减值测试,包含有商誉的资产组应每年年末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

第三步:当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计提资产组的减值准备;

第四步:把资产组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总数分摊到资产组下各单

项资产中去:

(1)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若有)的账面价值;

(2)再按其他各资产账面价值比重分摊应计提的资产组减值

金额(但分摊减值后各单项资产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零);

(3)因(2)中的原因而未能分摊的资产组减值金额,按照相关资产组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第五步:进行账务处理

(二)商誉的减值测试

1.减值测试的时点

至少于每年末进行一次,应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20—合进行减值测试:

(1)应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2)资产组组合是指若干个资产组成的最小资产组合,包括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

(3)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4)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不应大于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5号“分部报告”所确定的报告分部;

(5)应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作为参数对商誉的

账面价值进行分摊(若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则以账面价值为参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是购买方期望从某些不能单独辨认和确认的资产中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商誉并不能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而为各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商誉不能单独地进行减值测试,而必须结合与之有协同效应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来进行。事实上,有时商誉很难在非武断的基础上分配至单个资产组,而是只能分摊至资产组组合。但是,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不应大于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所确定的报告分部。

由于商誉必须结合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因此对商誉每年进行减值测试的要求实质上要求对所有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

2.减值测试的具体程序

—21—由于商誉是结合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因此其减值测试的方法与上文中有关资产组的减值测试方法和程序基本一致。但是由于商誉有时很难分摊至某个资产组而是只能分摊至含多个资产组的资产组组合,因此会出现商誉和资产组组合中的某个资产组相关但无法按合理且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所以对于商誉的减值,仍然有比较特殊的地方:

(1)如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或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内的某些不含商誉的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应先对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其相关账面价值(不含商誉)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如有);

(2)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含所分摊的商誉)与其可

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如有),并将减值损失分配至资产组或组合中的相关资产。

(三)总部资产的减值测试

各单位对某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应当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进行处理:

1.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

产组的部分,应当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然后按照上文资产组确认减值损失的方法处理;

2.对于相关总部资产中有部分资产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

—22—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应按以下步骤处理:

(1)首先,在不考虑相关总部资产的情况下,估计和比较资

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确认减值损失并将减值损失分配至资产组中的相关资产;

(2)其次,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组合应当包括所测试的资产组与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总部资产账面价值分摊其上的部分;

(3)最后,比较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然后按照上文资产组确认减值损失的方法处理。

第十九条根据定期报告对外披露的要求,除单项认定的情况

调整跌价准备外,各单位原则上按季进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工作。

第三章资产减值迹象确认

第二十条资产减值迹象的确认程序

除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的无形资产外,其他资产减值测试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都是以资产存在相应的减值迹象为前提的。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涉及到各单位内部、外部多方面的信息,涉及各单位内部资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采购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质量部门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应当完善内部资产减值迹象认定的内部流程,明确不同减值迹象认定的主体责任,以便能够及时掌握各类资产减值迹象,为后续资产减值测试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打好基础,确保减值准备足额计提。

各单位内部应当按照内部职责分工,按照业务谁主管,减值迹象谁判断的原则,明确界定内部各部门减值迹象认定的主体责任。下面—23—的减值迹象确认职责分工供各单位参考,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减值迹象确认的职责分工进行调整。

企业减值确认职责分工表减值迹象种类牵头部门配合部门

一、应收款项减值迹象销售部门财务部门、清欠部门

二、存货减值迹象--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计的

--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其中:待售存货销售部门存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

待加工半成品销售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

原材料采购部门存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

2.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

财务部门销售部门、采购部门本大于产品销售价格

3.因产品更新换代,原库存材料已

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存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采购部门的市场价格又低于账面成本

4.因提供产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

者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销售部门存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存货腐烂变质存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

6.已经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存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销售部门

—24—减值迹象种类牵头部门配合部门

7.生产中不再需要,并且无使用价

存货管理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销售部门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8.其他存货减值迹象(如有)各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自行确定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迹象投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

四、固定资产减值迹象--

1.固定资产当期市价出现大幅下降,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固定资产采购和管财务部门

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理部门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各单位所处经营环境或者产品

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财务部门销售部门

生重大变化,并对各单位产生负面影响;

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提高,进而

很可能影响各单位计算固定资产财务部门

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技术部门损坏等

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技术部

—25—减值迹象种类牵头部门配合部门

大不利变化,如各单位计划终止或门重组该资产所属经营业务、提前处

置资产等,从而对各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6.内部报告提供的证据证明,资产

的经济绩效已经或将要比预期的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大幅降低

7.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将来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

不会再使用,且无转让价值

8.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已不能再使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用

9.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

生产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合格产品

10.已遭损毁,以至于不再具有使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11.其他减值迹象各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自行确定

五、在建工程减值迹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技术部门

六、无形资产减值迹象

1.无形资产已经被其他新技术等技术部门、研发部

财务部门、生产部门所替代,其为各单位创造经济利益门—26—减值迹象种类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的能力受到重大影响

2.无形资产市价大幅下跌,其跌幅

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

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3.无形资产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

且已经不能给各单位带来经济利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技术部门益

4.利用无形资产生产出来的产品

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无法正常无形资产管理部门销售部门销售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财务部门

八、其他资产减值准备的减值迹象各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对资产减值迹象认定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培训,使各部门能够准确把握资产减值迹象的概念和内涵。同时,单位内部应当进一步优化资产减值迹象的确认流程,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各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对各类资产减值迹象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并最终形成资产减值迹象认定的相关资料。原则上,各单位至少应当于年中和年末在各单位范围内系统组织各类资产减值迹象的确认工作,收集各种资产减值迹象,并进行相应的减值测试。

—27—减值迹象认定工作完成后,财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工作,经减值测试,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二十一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批流程,经审批后,完成减值准备的计提工作。

第四章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的程序

第二十一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由各单位资产使用部门或业

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组织进行。并按照以下审批程序批准:

计提时填写减值准备审批表,由各资产使用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属于各职能部门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由资产使用部门或资产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总经理、总裁审批。各单位的所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都需要报各单位财务部门汇总。

第二十二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审核程序如下:

(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时,由应收款项所属部门填写“计提减值准备审批表”,会同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附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很小的确凿证据;

(二)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时,由财务部门填写“计提减值准备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投资单位的近期财务会计报表或被投资单位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证明文件作为资料;

(三)计提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时,由主管投

资管理部门填写“计提减值准备审批表”,会同财务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附相应投资期末市价等相关资料;

(四)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由单位物控部门审核,产

—28—成品、库存商品由产品部门或销售部门审核,并提交相关的减值计提明细表,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填写“计提减值准备审批表”;

(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计提减值准备审批表”,报资产主管部门,由其会同财务部门对拟减值资产进行审查;

(六)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时,由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填写“计提减值准备审批表”,会同财务部门、该项工程的使用部门的意见,如有必要,需附提供专家评审意见;

(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时,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或管理

部门填写“计提减值准备审批表”,会同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附报相关部门提供的该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证明文件及技术资料;

(八)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时,由财务部门填写“计提减值准备审批表”,并附委托贷款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很小的证据;

(九)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按相关规定依照业务事实执行。

(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披露。

第五章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确认

第二十三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应予以

核销:

(一)债务单位被宣告破产的,应当取得法院破产清算的清偿

—29—文件及执行完毕证明;

(二)债务单位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有关机构责令关闭的,应当取得当地工商部门注销、吊销公告、有关机构的决议或行政决定文件;

(三)债务人失踪、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死亡)的,应当取得有关方面出具的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证明及其遗产(或代管财产)已经清偿完毕或确实无财产可以清偿,或没有承债人可以清偿的证明;

(四)涉及诉讼的,应当取得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及执行完

毕的证据;无法执行或被法院终止执行的,应当取得法院终止裁定等法律文件;

(五)涉及仲裁的,应当取得相应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裁决书,以及仲裁裁决执行完毕的相关证明;

(六)与债务单位(人)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当取得债务重组协议及执行完毕证明;

(七)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应当取得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文件;

(八)清欠收入不足以弥补清欠成本的,应当取得清欠部门的

情况说明以及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议批准的会议纪要;

(九)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确实发生损失的合法、有效证据。

第二十四条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依据下列证据应予以核销:

(一)被投资单位被宣告破产的,应当取得法院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及执行完毕证明;

—30—(二)被投资单位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有关机构责令关闭的,应当取得当地工商部门注销、吊销公告、有关机构的决议或行政决定文件;

(三)被投资单位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并且没有重新恢复

经营或改组计划,已取得被投资单位最近3年以上的财务会计报告、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决议等有关资料的;

(四)其他足以证明该长期投资发生事实损失的合法、有效证据。

第二十五条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

值准备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

(一)发生盘亏的,应当取得完整、有效的资产清查盘点表和有关责任部门审核决定;

(二)报废、毁损的,应当取得相关专业质量检测或技术部门

出具的鉴定报告,以及清理完毕的证明;有残值的应当取得残值入账证明;

(三)因故停建或被强令拆除的,应当取得国家明令停建或政

府市政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拆除通知文件,以及拆除清理完毕证明;

(四)对外折价销售的,应当取得合法的折价销售合同和收回资金的证明;

(五)涉及诉讼的,应当取得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及执行完

毕的证据;无法执行或被法院终止执行的,应当取得法院终止裁定等法律文件;

(六)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应当取得责任人缴纳赔偿的收据或保险公司的理赔计算单及银行进账单;

—31—(七)抵押资产发生事实损失的,应当取得抵押资产被拍卖或变卖证明;

(八)其他足以证明存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确实发生损失

的合法、有效证据。

第二十六条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

(一)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应当取得相关技术、管理部门专业人员提供的鉴定报告;

(二)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且已不能给各单位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取得已超过法律保护的合法、有效证明;

(三)其他足以证明无形资产确实发生损失的合法、有效证据。

第二十七条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比照第二十四条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依据进行。

第二十八条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一)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1.资产的公允价值:首先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的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上述两种价格都不存在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进行估计。例如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2.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

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32—如果按照上述程序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则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二)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1.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

(1)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应当在一致的基础上考虑因一般通货膨胀而导致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如果折现率考虑了这一影响因素,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也应当考虑;折现率没有考虑这一影响因素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则不予考虑。

(2)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分析以前期间现金流量预

计数与实际数的差异情况,以评判预计当期现金流量所依据的假设的合理性。通常应当确保当期预计现金流量所依据假设与前期实际结果相一致。

(3)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有关或者

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未来发生的现金流出,是为了维持资产正常运转或者原定正常产出水平所必需的,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应当将其考虑在内。

(4)预计在建工程、开发过程中的无形资产等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预期为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而发生的全部现金流出。

(5)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受内部转移价格影响的,应当采用在公平交易前提下各单位管理层能够达成的最佳价格估计数进行预计。

—33—2.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方法

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通常应当根据资产未来期间最有可能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采用期望现金流量法更为合理的,应当采用期望现金流量法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采用期望现金流量法,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根据每期现金流量期望值进行预计,每期现金流量期望值按照各种可能情况下的现金流量乘以相应的发生概率加总计算。

建立在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5年,各单位管理层如能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长的期间。

在对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进行预计时,所使用的增长率除了能够证明更高的增长率是合理的之外,不应当超过各单位经营的产品、市场、所处的行业或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

平均增长率,或者该资产所处市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

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涉及外币的,应当以该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结算货币为基础,按照该货币适用的折现率计算资产的现值;然后将该外币现值按照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当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3.折现率的确定方法

折现率的确定通常应当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无法从市场获得的,可以使用替代利率估计折现率。替代利率可以根据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关市场借款利率作适当调整后确定。调整时,应当考虑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关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有关货币风险和价格风险等。估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通常应当使用单一的折现率;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对—34—未来不同期间的风险差异或者利率的期限结构反应敏感的,应当使用不同的折现率。

第六章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审核程序

第二十九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审批程序

(一)各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应对符合上述核销确认条件的资

产经取证后,填写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审批表并附专项报告,阐明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原因及相关依据。确认资产损失需要外部专业机构出具意见书的,各单位应委托专业机构(法律)审计、技术鉴定、评估等单位出具相关意见。

(二)具体负责的有关部门是:属于应收账款(含其他应收款)

核销业务,应由同级财务部门提供客户账户金额、已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等情况,由商务或销售部门填写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审批表并附说明意见;属于存货核销业务,由存货管理部门填写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审批表并提供说明意见;属于固定资产核销业务,按资产报废流程进行;属于长期投资核销业务,由投资主管部门填写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审批表并附说明;其他资产核销由资产使用部门或资产主管部门,填写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审批表并附说明意见。

(三)各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对资产减

值准备核销事宜提出单位财务处理建议,属于事业部、分公司的,需提交事业部(分公司)总经理、事业部主管副总裁、公司财务部

门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及总裁审批;属于职能部门的提

交主管副总裁、公司财务部门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裁批准。

(四)公司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

—35—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披露。

第七章奖惩

第三十条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追责。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发布的《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核销管理制度》(中长集财〔2022〕135号)自本制度施行之日起废止。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批表

2.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审批表

—36—附件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批表

填报单位:年月日资产减值类别资产类别资产原值已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前资产净值尚需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后资产净值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相关责任部门意见单位财务部门意见单位总经理意见

备注:1、具体的计提减值明细表附后;

2、资产类别,存货按原材料、半产品、库存商品分别填列;

3、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

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和金融工具减值准备等。

—37—附件2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审批表

填报单位:年月日资产发生或购置时间资产类别资产原值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账面净值预计清理损益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主要原因相关责任部门意见单位财务部门意见单位总经理意见公司分管领导意见公司财务部门意见

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意见公司总裁意见

—38—备注:详细资料请附后。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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