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
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或“公司”)非公
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9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78454615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实际发行28560315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7019987.9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529082.6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75490905.29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2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011号)。公司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7日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各项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根据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
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根据2025年7月11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7月31日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
暂缓实施,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2025年9月30日已投序号项目名称(万元)入募集资金(万元)
1自主安全整机设计仿真实验室及特13805.8213805.82
种计算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国产整机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35255.2535255.25
3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建设项目30000.0020811.74
(注)
4海洋水下信息系统项目(注)10000.007957.90
三位一体中长波机动通信系统仿真
5实验室建设、设计、产品开发项目20000.0013293.95
(注)
6 长城电源 AI服务器电源研发项目 20000.00
7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23800.00
8补充流动资金118549.09118549.09
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126138.93
合计397549.09209673.75
注:暂缓实施并重新论证
预计未来12个月内,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三、上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6年1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18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
公司在将上述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公司在前次到期后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产业布局的逐步实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营运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同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通过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3400万元。
(三)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安排公司本次在前次到期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
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无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对控股子公司以外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前次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在前次到期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张悦张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