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25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星期五)以书面、电子
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16:30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5317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2名,监事长陈跃华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监事李峥代为主持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李峥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关山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1页共2页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对《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