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1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以书面、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
30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5317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
应到6人,实到6人。会议由张振高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
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1页共6页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492441996.55元(单位:人民币),母公司净利润为7943959343.18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2页共6页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振高、刘凤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2025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
第3页共6页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00亿元(包括银行、银行间和交易所融资产
品、保债计划等融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振高、刘凤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2025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2025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4页共6页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 ESG 报告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第5页共6页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