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5-5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计划自2025年7月15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华侨城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1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27)。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华侨城 A
1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资本公司”)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侨城集团于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12月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57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增持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合计人民币50174174元。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9.76%变动至50.00%,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二、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贸西街18号前海香槟大厦
2008-B009E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12月16日
华侨城集团于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12月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19572900股。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权益变动过程
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9.76%变动至50.00%,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华侨城 A 股票代码 000069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A股 19572900 0.24
合计195729000.2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2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可多选)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例(%)例(%)
华侨城集团392056250648.78394013540649.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8241015434.62280198305434.86
有限售条件股份113815235214.16113815235214.16
华侨城资本公司787436840.98787436840.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87436840.98787436840.98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399930619049.7640188790905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6115383835.60288072673835.84
有限售条件股份113815235214.16113815235214.16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作出的承诺、意向、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27)。控股划股东本次增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3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否□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司股份。
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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