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6-4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6-2027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177.50亿元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审批预留担保额度的使用。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决策,同意公司参股子公司温州银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侨”)使用预留的担保额度2.3422亿元。调整后,公司
2026-2027年度为温州银侨提供担保的额度由0亿元调整为
2.3422亿元。
1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温州银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49%股权。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东岸花路1、3、5号瓯海牛山广场2幢910
室-2,法定代表人为季全力,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2025年12月末资产总额17.28亿元,负债总额17.22亿元(流动负债总额11.44亿元),净资产0.07亿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71亿元,净利润-0.33亿元。截至2025年12月末,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为温州银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温州鹿城支行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对应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422亿元。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会审批范围内,是对参股企业温州银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截至2026年7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251.4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94%,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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