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债券代码:149439债券简称:21侨城0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将于2026年4月7日支付2025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期
间的利息人民币3.95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3日,凡在2026年4月3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 21侨城 06,债券代码为 149439.SZ。
3、发行主体: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及存续规模:发行规模及存续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5、债券期限:7年期品种,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5%,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1年4月7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4月7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2年至2026年间每年的4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
1个交易日。
11、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8年4月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6年4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13日,本期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债券简称“21侨城06”。
14、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21侨城06”的票面利率为3.95%,每10张“21侨城06”(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9.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1.60元;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
12月31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9.50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4月3日。
2、除息交易日:2026年4月7日。
3、债券付息日:2026年4月7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4月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侨城06”持有人。五、债券付息方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等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联系人:张玉莹
电话:0755-26600248
2、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号 SK大厦 32层
联系人:张慧芳
联系电话:021-38565454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