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和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出具了《关于2025年度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现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董事局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局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局出具的专项说明,审计委员会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局及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